面部皮肤纤维断裂图片:急问!关于我的移民签证上的条件限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01:48:11
我是最近刚拿到的签证

签证最后一行有这样的内容:
Annotation: Valid only if Acc/FTJ Father/Mother/Spouse
PL 107-208, 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

我的妈妈是主申请人,我是随行人员

请问:1.Valid only if Acc/FTJ Father/Mother/Spouse
我是不是必须跟随我妈妈一起去美国才能入境?先单独走不行?

2.PL 107-208, 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
关于儿童保护法的问题.
我今年八月底就满21周岁了
我获得签证的日期是7月21日,当时还未满21周岁
请问我是不是必须在我的21岁生日之前入境美国?
过了21周岁就不能入境了?
关于这一点儿童保护法是怎么规定的?

谢谢!

有关21岁未成年儿童保护法

在美国的21岁未成年儿童保护法(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CSPA)中,移民签证申请人的子女必须是在21岁或以下,才可以与父母一起享受签证的权利。但由于现时签证需排队以及其它的因素,很多儿童在等到排期到的时候可能已经超过21岁,而不能申请签证。对于此问题,CSPA实行了一些措施以减少问题发生。对于family-based和 employment-based的申请,申请人子女的年龄“is frozen for the period of time that the USCIS is processing the petition” ,即是儿童的年龄锁定在签证排期排到其Priority date的第一个月的第一天,然后在此基础上减去其申请递交和申请批准之间所使用的时间,再决定是否超过21岁。但是,冻结的时间只对于USCIS对申请审核的时间,而非排期所使用的时间。并且,这些程序只能在其签证排期到期的一年内进行。以下为一些例子:

Adam在3/01/99为其兄弟Bob递交了一个family-based移民申请(I-130) ,而当时Bob的儿子Charles刚好是12岁。其I-130在5/01/05被批准。其签证排期排到了7/01/2013,而这时Charles已经是26岁4个月。根据CSPA,6年零4个月(3/01/99与5/01/05之间的时间)将会在其岁数基础上被减去,结果是20岁2个月,那么Charles仍符合21岁以下此条件。只要他在排期到期之前的一年以内进行有关程序,那么他仍然可以申请签证。

在另一情况下,如果Charles的签证排期是到7/01/2014,到期时已是27岁4个月,那么减去被冻结的时间,其年龄仍会超过21岁而不能调整身份。

同样的规定适用于employment-based(I-140) 的申请。如果申请人Bob的公司(或Bob是以NIW 杰出研究为自己申请) 在11/01/99为其提出I-140申请,Bob的儿子Charles刚好是12岁8个月。其I-140在10/01/2002被批准,但签证排到11/01/2011。到期时,Charles已经是24岁8个月。由于I-140的审理时间用了2年11个月(11/01/99-10/2002) ,这段时间可被减去,但是减去后Charles仍是21岁9个月,而不能符合21岁以下的条件。

CSPA的计算方法比较复杂,因此,我们建议申请人应向有关移民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