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三国无双6凌统:请教股东退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30 09:04:45
我的情况是:我有个朋友一年半前自己开了个公司,后来想做大但是因为资金和人手不够,就找我想和我一起重新把公司弄起来,仍然用他自己以前的公司的名号,我朋友是法人,实际我是后来融资进去的,我和他按照出资的多少划分了股份,当时签订了合股协议,但是我没有和他去工商办理股东的一些手续。直到现在我们一起经营了一年左右了,公司经营的不怎么样,我朋友现在想退出,自己去外面打工去,公司现在只有一些固定资产,公司帐户上基本没钱,但是我还想再继续努力试试看能否把公司弄起来,暂时不想走,基于现在的实际情况他走得不到任何补偿,所以他提出他退出,以后不管公司的经营了,我想问的是现在公司可以说是几乎没有什么流动资金只有固定资产,而我不想撤退,他说他要把股份全部卖给我,我也没那么多钱买,那现在只能是他退出公司,不经营公司,但仍保留他的一定的股份,我想问这个股份应该怎么分配,还有我们商量下来的是这个变更的股份只能算是利润股,原始的出资股不动,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不行了,固定资产的比例按照我们最初的出资比来分配,这样合理吗?我们以前的比例是4:6,他的意思是既然他走了,他愿意无偿放弃一半的股份给我,但是他不经营了,也就是我上面说的利润股现在是7:3,这样合理吗?他在危难的时候走了,如果公司起来了,他什么都不干还能拿30%这样合理吗?还有就是我担心,因为我没有和他去工商办过任何关于我是股东的手续,所以他是不是有权注销公司或者提成所有的公司的钱?如果我现在补办是否可以?工商那的股份比例应该怎么算呢?我以前和他签定的“合股协议书”有法律效应吗?
问题:1,原始的出资股不动是否合理?
2,利润股如何分配?
3,工商的手续如何办理?
4,“合股协议书”有法律效应吗?

非常感谢大家,谢谢,鞠躬!

你们可到工商局办一个变更。
关于利润股分配需你们协商,没有利润股和原始股之说,只是分配比例问题。
“合股协议书”属于合同,有法律效应。
你们协商的结果最好去办一个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