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半岛首府好吗:养老金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14:22:03
本人2004年09月在南京一家公司工作,于2005年09月离开公司,期间公司一直替我交纳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后来于2006年03月又回到该公司继续工作.公司在我原来的户头上继续交纳保险,而从2005年09月到2006年03月期间的保险一直没交.前两天我打算去补缴结果被告知如果要按个人名义补缴,必须等到我再次失业之后才能补,目前政策没说要收取滞纳金,而如果以公司名义那必须交纳滞纳金,是这样吗?那我万一一直没有失业呢,而如果我以后失业了,国家又要交纳滞纳金了,那我不是很麻烦?请高人详细指点

1、在收取滞纳金的方面,地区和地区有很大的差别,有的收取,有的还未实行。但是如过你地区个人缴费没有收取滞纳金那单位补缴也应不收取滞纳金的。
2、你可以让你现在的单位,帮你补缴一下中断的社保,当然费用你自己交。
3、也可以自己去补缴。让现在的单位给你社会保险转移单,自己补,补完以后再转回单位。就OK了。
4、如你在失业了,你可以自己缴纳社保,到你存档的人才或职介就可以了,差几各月问题不大别差太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