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湖天地隽荟怎么样:请问:军人的复员或转业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收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12:04:54

不属于,但应按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婚姻法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是 ,在你们未离婚期间是属于夫妻共同收入

看你是否已经结婚,婚后应当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