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户籍管理:被拆迁的宅基上没有建筑物是否应得赔偿?如何赔偿?若不赔偿,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7 15:22:31
我是周口的一名普通群众,家住郊区,现周口市要征我们的宅基地,宅基地上无建筑物的不予赔偿。用途是一部分用于公路建设,其余的卖给开发商,请问这样做合法吗?我们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看《土地征用管理条例》说得很清楚。

用于公路建设国家一定给以补偿,不管宅基地上有没有建筑。

混账的开发商不给赔偿就告他。去法院、媒体、纪检会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