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蓝关街道办事处:教委,民政局都是做什么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1 14:12:33
我想知道教委,民政局这些都做些什么工作?

谢谢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
  教育部的前身为国家教育委员会(简称教委),朱镕基当总理的时候将国家教育委员会改成了教育部,相应省市县教育委员会更名为教育厅(省)、教育局(市、州)。 各县级称教育局。

  市教委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本市教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2、管理、指导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指导各行业、各部门的教育教学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3、根据国家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的要求,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教学改革。
  4、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美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及舆论监督。
  5、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市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6、协调中央、省驻青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与地方有关的工作;组织协调高等院校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办学和校际合作;配合有关部门推广科技成果。
  7、会同有关部门承办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以及研究生招生工作和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的分配、调配及就业指导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计划;指导全市教育财务工作;管理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负责全市教育统计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教育财务的审计。
  9、指导全市学校校舍场地的建设和修缮;指导全市电化教育和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验室建设及勤工俭学、校办产业方面的工作。
  10、组织、指导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教育方面的对外交流工作。
  12、负责管理语言文字工作。
  13、完成市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民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民政工作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负责全市性社团的审批、登记管理,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擅自以社团的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负责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负责全市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的褒扬工作;审核报批革命烈士,审核报批和调整有关人员的伤残等级;审核报批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承担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全市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全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
  (六)组织、协调全市救灾救济工作,核查并报告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开展减灾合作。
  (七)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开展城乡社会救济;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八)负责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各站、点捐助物资、资金的管理工作。
  (九)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和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及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十)负责乡镇(街道)和本市行政区域的变更、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
  (十一)指导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推进地名标准化;负责乡镇(街道)和本市行政区划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和本市村级地名的命名、更名的审查、核定和报批;负责设置和管理城区路、街、巷标志牌、门牌、楼户牌等。地名标志和乡镇(街道)村名、地名标志。负责本市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绘制和审定;管理地名档案,提供地名信息咨询服务。
  (十二)负责市内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牵头县界的勘定、管理和争议的调处。
  (十三)拟定全市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管理办法;拟定社会福利生产扶持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审核报批新建福利企业;负责全市福利募捐活动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利资金;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的保护和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市内婚姻服务活动,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十五)负责全市儿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
  (十七)负责全市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负责全市经营性公墓和殡仪馆的建设。
  (十八)管理、使用国家、省、市下拨的民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