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威海英语:为什么普通话要叫做普通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7 20:30:35

普通话是现代汉民族的共同语,是现代汉语的标准语,是现代汉民族各方言区之间进行交流的工具,也是我国各民族之间进行交流的工具,即我们国家的通用语言。
  我国《宪法》总纲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了普通话作为国家通用语言的地位。
新中国建立以后,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受到高度重视。1955年,“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在北京召开。这两个会议确定了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名称、定义和标准,将它正式定名为“普通话”,意思是“普通”“共通”的语言,同时从语音、词汇、语法三方面确定了普通话的内涵,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普通话”这个词早在清末就出现了。1902年,学者吴汝纶去日本考察,日本人曾向他建议中国应该推行国语教育来统一语言。在谈话中就曾提到“普通话”这一名称。1904年,近代女革命家秋瑾留学日本时,曾与留日学生组织了一个“演说联系会”,拟定了一份简章,在这份简章中就出现了“普通话”的名称。1906年,研究切音字的学者朱文熊在《江苏新字母》一书中把汉语分为“国文”(文言文)、“普通话”和“俗语”(方言),他不仅提出了“普通话”的名称,而且明确地给“普通话”下了定义:“各省通行之话。”后来瞿秋白等也曾提出“普通话”的说法,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瞿秋白在《鬼门关以外的战争》一文中提出,“文学革命的任务,决不止于创造出一些新式的诗歌小说和戏剧,它应当替中国建立现代的普通话的文腔。”“现代普通话的新中国文,应当是习惯上中国各地方共同使用的,现代‘人话’的,多音节的,有结尾的……”并与茅盾就普通话的实际所指展开争论。经“五四”以来的白话文运动、大众语运动和国语运动,北京语音的地位得到确立并巩固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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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年主持教材工作的叶圣陶力主将小学“国语”科改称“语文”。
  1950年《小学语文课程暂行标准(草案)》规定:“所谓语文,应是以北京音系为标准的普通话和照普通话写出的语体文。”“讲解用的语言,仍用以北京音系为标准的普通话,不用方言土语。”《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草案(初稿)》和《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草案)》再次强调:“教给儿童的语言必须是规范化的汉民族的共同语言。这种语言就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推广普通话是小学语文科的一项重要任务。”“第一是词的声音。这首先要求依照普通话的语音进行教学;在方言区域须特别注意正音工作。”
  在1955年10月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期间,将汉民族共同语的正式名称正式定为“普通话”,并同时确定了它的定义,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1955年10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为促进汉字改革、推广普通话、实现汉语规范化而努力》的社论,文中提到:“新中国的共同语,就是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
  1955年11月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向全军发出了《关于在军队中推行汉字简化、推广普通话和实现语言规范化的通知》。1955年11月17日,教育部发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和各级师范学校大力推广普通话的指示》。
  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并补充了对普通话的定义:“以北京语音为基础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5] ”这个定义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明确规定了普通话的标准。“普通话”一词开始以明确的内涵被广泛应用。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普通话标准音采集地。“普通话”中的“普通”二字有“普遍”和“共通”的含义。
  1982年,吕叔湘在人民日报上呼吁推广普通话,提出“所有学校都应该是推广普通话的阵地”、“中学是推广普通话的重点”。
  1990年国家语委明确以广东、福建两省和上海市作为南方方言区推广普通话的重点地区。
  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也明确提出要“大力推广普通话”。1991年派出专门的调查组深入广东、福建的一些地区做了较为深入的调查研究,就两省推广普通话的工作提出建议。
  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施行,确立了普通话“国家通用语言”的法定地位,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
  2014年9月21日由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与河北省政府共同举办的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重点活动在河北省滦平县举行。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卫红透露,全国现在还有30%即4亿多人口不能用普通话交流。
  2014年是国务院确定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17周年。李卫红说:“17年来,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显著增强,目前全国有70%以上的人口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95%以上的识字人口使用规范汉字,中华民族几千年书同字、语同音的梦想正在逐步成为现实。但是,会说普通话的70%人口中,只有10%的人口可以用标准普通话顺畅沟通。”
  普通话是以北京话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与会专家认为,推广普通话不是要人为地消灭方言,而是为了消除不同方言的隔阂,以利于社会交际。
  不应当用强制的政治手段以推广普通话为由来压制地方语言的发展,普通话仅仅是一种各民族沟通交流的工具,破坏地方语言是对博大精深的华夏文明的一种破坏,因为语言多样化一直是中国民族文化的瑰宝。

什么是普通话?

文:南通语言文字网 来源:南通语言文字网 点击:3018

普通话是现代汉民族的共同语,是现代汉语的标准语,是现代汉民族各方言区之间进行交流的工具,也是我国各民族之间进行交流的工具,即我们国家的通用语言。我国《宪法》总纲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了普通话作为国家通用语言的地位。
新中国建立以后,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受到高度重视。1955年,“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在北京召开。这两个会议确定了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名称、定义和标准,将它正式定名为“普通话”,意思是“普通”“共通”的语言,同时从语音、词汇、语法三方面确定了普通话的内涵,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普通话在中国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称谓:大陆官方(包括港澳):普通话;台湾官方:国语 ;海外华人:华语 ;学术界:现代通用汉语 。

因为是要求所有中国人都应该掌握的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