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九江步行街有鸡:我与企业签定了五年的劳动合同.针对我这种情况,请问法律对独生子女享受待遇怎样规定的?是哪个文件?谢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04:04:20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的精神,这应该是各地自行制定的政策,各地应该不同的,而各企业的处理方式也应该有所区别,似乎没有统一标准。

“对独生子女及其家庭的奖励和照顾,各地已有一些可行的办法,如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国家职工中的独生子女母亲,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适当延长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并不影响其调资、晋级;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的地区和单位,对独生子女家庭包产低一些,或多承包责任田。各地究竟采取哪种办法,数量以多少为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予以实施。”

独生子女的待遇,

就是父母双方企业各支付2.5元的独生子女费,

以劳动关系存在即可,

不以合同长短论。

至于医药费报销,一般只能建立在一个人的名下(家属劳保)

这个我还真不太了解,如果都几万,那以后请不要孩子发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