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boys之枫叶下的诺言:北京城建在建筑业的排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4 07:47:35
我因为马上要步入北京城建的工作岗位,很想知道他在同行业中的地位如何.谢谢!

你公司是否执行最新的小企业会计制度,给你一些资料作参考,希望能够帮到你。

《小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解答

1.问:发布和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必要性?
答:近几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国家为规范会计核算制度先后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但这些会计制度大都是针对大中型企业的特点制定的,不能完全满足数量众多、规模较小、多元化经营的小型企业的需要。财政部针对小企业的上述特点,为了统一核算标准,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制度》。

2.问:请谈一下《小企业会计制度》何时执行?
答:《小企业会计制度》于2004年4月27日发布,自2005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实施。

3.问:本制度中的“小企业”是如何界定的?
答:如何界定小企业,是执行本制度必须解决的最基本的问题。本制度规定的适用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其中“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
“工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需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建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为4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需同时满足职工人数6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批发零售业,零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5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1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批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2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交通运输业和邮政业,交通运输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5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邮政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1000人以下,或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住宿和餐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人数8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其余为小型企业。”

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单位:万元)

小型企业(条件之一) 中型企业
人数 销售额 资产总额 人数 销售额 资产总额
工业 300以下 3000以下 4000以下 300-2000 3000-30000 4000-40000
建筑业 600以下 3000以下 4000以下 600-3000 3000-30000 4000-40000
批发业 100以下 3000以下 100-200 3000-30000
零售业 100以下 1000以下 100-500 1000-15000
交通
运输业 500以下 3000以下 500-3000 3000-30000
住宿业 400以下 3000以下 400-1000 3000-30000
餐饮业 400以下 3000以下 400-800 3000-15000

4.问:我国小企业目前执行的是什么会计制度?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小企业是否必须执行本制度?具体应怎样执行?
答:我国目前的小企业中,除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企业以外,以及选择执行了《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以外,执行的是原行业会计制度和所有企业都必须执行的7项具体会计准则。
不是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所有小企业都必须执行本制度。本制度明确规定: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具体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符合《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条件的小企业,要么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要么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以及相关的配套核算办法,不应该再把原来执行的会计制度作为选择性制度。
(2).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3).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如果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4).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时,应按会计政策及其变更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问: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核算基本原则和《企业会计制度》有什么不同?
答:尽管本制度对小企业的会计核算进行了简化,但其会计核算基本原则与《企业会计制度》是一致的,本制度规定了小企业会计核算的如下基本原则:客观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相关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实际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谨慎性原则、重要性原则。

6.问:《小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相比有哪些变化?
答:《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理论和精神实质与《企业会计制度》应该说是统一的,不过在方法和内容上适当地进行了简化。具体作了五方面的简化:
一、会计科目方面的合并和简化。
(一) 将《企业会计制度》的“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合并为“应收股息”;“原材料”和“包装物”合并为“材料”;将“劳务成本”并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核算 ;将《企业会计制度》的“预付账款”和“预收账款”并入“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
(二) 未设“专项应付款”科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受托代销商品”科目、“代销商品款”科目、“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递延税款”科目、“应付债券”科目、“预计负债”科目、“已归还投资”科目、“补贴收入”科目和“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
二、减值范围内容的调整。《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期末按实际情况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八项内容。《小企业会计制度》仅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三项内容。
三、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核算的变化。《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按入账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借款费用等作为入账价值,不设“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四、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的明细科目的变化。《企业会计制度》在“资本公积”科目中设置股权投资准备和拨款转入二级明细账科目,《小企业会计制度》未设置这两个明细科目。《企业会计制度》在“盈余公积”科目中设置了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利润归还投资的明细科目。《小企业会计制度》未设置上述明细账科目。
五、会计报表的简化。《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必须编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小企业会计制度》要求必须编报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可根据需要编制。

7.问:本制度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企业会计制度》相比,有哪些变化?
答:针对小企业会计核算的特点,本制度的会计科目设置和《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做了一些删减、合并或调整。具体列示如下:
1. 删减的会计科目
(1)“预付账款”科目;
(2)“应收补贴款”科目;
(3)“包装物”科目;
(4)“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5)“自制半成品”科目;
(6)“受托代销商品”科目;
(7)“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
(8)“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9)“委托贷款”科目;
(10)“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11)“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
(12)“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13)“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14)“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15)“预收账款”科目;
(16)“代销商品款”科目;
(17)“预计负债”科目;
(18)“应付债券”科目;
(19)“专项应付款”科目;
(20)“递延税款”科目;
(21)“已归还投资”科目;
(22)“劳务成本”科目;
(23)“补贴收入”科目;
2. 调整的会计科目
(1) 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科目合并为“应收股息”科目;
(2) 将“原材料”科目改为“材料”科目;
(3) 将“应付股利”科目改为“应付利润”科目;
3. 调整的二级明细科目
(1)“资本公积”科目下删减了“股权投资准备”、“拨款转入”明细科目;
(2)“盈余公积”科目下删减了“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利润归还投资”明细科目;
(3)“利润分配”科目下删减了“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利润归还投资”、“应付优先股股利”、“应付普通股股利”明细科目;增加了“应付利润”明细科目;将“转作资本的普通股股利”明细科目改为“转作资本的利润”明细科目。
但是,如上列示并不是绝对的,本制度同时规定,在不影响对外提供统一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
(1)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小企业,可以增设“物资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
(2)预收款项和预付款项较多的小企业,可设置“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科目。
(3)低值易耗品较少的小企业,可以将其并入“材料”科目。
(4)小企业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可以增设“备用金”科目。
(5)小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销商品,可以增设“受托代销商品”、“代销商品款”科目。
(6)小企业根据自身的规模和管理等要求,可以将“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科目合并为“生产费用”科目,并设置相关的明细科目。
(7)对外提供劳务较多的小企业,可以增设“劳务成本”科目核算所提供劳务的成本。

8.问: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都应设置会计机构吗?
答:不同的小企业,应根据其经营规模的大小、经营量的多少和会计业务量的大小来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如果规模很小,还不足以具备设置条件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可以委托合法的相关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9. 问:《小企业会计制度》一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有何特征?
答: 小企业会计制度由六部分内容所构成。第一部分是总说明,主要规定了这个制度的依据、适用范围、应该遵循的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第二部分规定了六十个会计科目,同时也规定了,小企业本身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违反统一核算要求的原则下,灵活处理;第三部分是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具体规定了六十个科目怎么样使用,怎么样进行核算;第四部分就是会计报表的格式。《小企业会计制度》里面规定小企业报的报表,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作为小企业的基本会计报表。现金流量表是否要编制,由企业根据需要自行选择,不做强制性的要求;第五部分是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分别就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项目做了具体的规定;第六部分,针对小企业的主要会计事项,规定了一部分举例,为小企业会计通过核算提供一些指南。
《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特征是简便易行,通俗易懂,是在遵循一般会计核算原则的前提下,借鉴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充分体现了小企业自身及其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和特点。

10. 问: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及管理方面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根据《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及管理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小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管理会计档案等,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是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会计期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三是小企业的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
四是小企业应按《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对外提供统一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明细科目的设置,除《小企业会计制度》已有规定外,在不违反《小企业会计制度》统一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企业不应随便打乱重编。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五是小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除应当包括《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基本会计报表外,还应提供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小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的基本会计报表是指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企业也可以根据需要编制现金流量表。
小企业应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企业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小企业会计制度》所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主要会计科目核算特点及内容

(一)流动资产
1、现金核算,规定了发生现金短缺入管理费用,现金溢余入营业外收入,与税法规定同。
2、短期投资核算,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收到的股利、利息等不确认投资收益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置时(出售股票债券)按其出售短期投资的价款与帐面成本的差额确认投资收益。
3、应收股息,应收股息包括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既包括初始投资成本中包括的股息也包括持有投资期间应收取的股息。
4、应收帐款,规定了坏帐准备计提的方法和比例,由小企业自行选择。规定了小企业以应收债权融资或出售应收债权的会计处理。
5、在途物资,小企业一般按实际成本核算存货,对于已支付货款但尚未运抵验收入库的材料或商品,应按实际成本进行核算。
6、材料,核算内容包括原材料和包装物,按实际成本核算,期末计量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7、库存商品核算内容包括库存的外购商品,自制商品产品等,若采用进价金额核算,按实际成本计价,期末计量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8、待摊费用,核算内容进一步减少,仅包括低值易耗品摊销和预付保险费、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等,不再包括待摊销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9、长期股权投资,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按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简化的权益法,仅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相应确认应分享或应分担的份额,与原行业会计制度中的做法相同,但应负担的亏损额以投资的帐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
(二)长期资产
1、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明确了(资本化起始和终止条件),它包括固定资产的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和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固定资产的期末计价按取得成本扣除已计提的折旧额确认其净值。
2、无形资产,制度规定对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入帐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费用确定,企业在自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的当期确定当期费用,比如企业自行开发成功一套计算机管理软件,依法申请了专利权,为此发生了注册费和律师费等M万元,该项无形资产的专利按M万元入帐,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待该项土地开发时再将其帐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出租无形资产在其他业务收入核算租金收入,结转出租无形资产成本在其他业务支出核算,期末无形资产计价按其帐面摊余价值确认。
3、长期摊销费用,对于小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用应于发生时汇集并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转入当期损益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发生的其他长期待摊费用,应按受益期限分期平均摊销,长期待摊费用不再包括发生的大修理费用的摊销。
(三)流动负债
1、应付帐款,小企业如有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帐款或是被其他单位承担的应付款项,应转入资本公积。
2、应付利润,核算小企业经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并批准分配的利润,并按批准的利润方案进行帐务处理,借记利润分配----应付利润科目,贷记应付利润科目。
3、待转资产价值,是较原行业会计制度而言新增设的科目,核算小企业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它分设二个明细科目即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和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资产时借记相关资产科目,借记应交税金(进项税额),贷记待转资产价值。期末结转待转资产价值时,可将接受捐赠待转的资产价值全部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其待转资产价值帐面余额借记待转资产价值,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如果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金额较大,经主管税务部门批准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分期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4、应交税金,对于因多计等原因(先征后返)的营业税、消费税、所得税等,实际收到冲减收到当期的费用科目(如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所得税等科目),收到的增值税返还款作为营业外收入。
(四)长期负债
1、长期借款,与购建固定资产发生的相关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购建期间,可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资本化的起止时点的确定与借款费用准则规定相同,但不必与资产支出数相挂钩;其他的借款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2、长期应付款,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核算,可按租赁协议或者合同价款借记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贷记长期应付款,按期支付融资租赁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租赁期满,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转入企业固定资产。
(五)损益的核算
1、明确了收入确认的4条原则,即已将商品所有权上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商品管理权和对已售出商品的实施控制;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由会计人员作出判断后进行核算。
2、明确了销售退回的帐务处理,即未确认收入的已发出商品的退回,不进行帐务处理;已确认收入的销售商品退回,应直接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等。
3、对于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到会计报表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报告年度或以前年度的销售退回应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并调整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
4、对小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先征后返的所得税冲减收到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四、会计报表体系
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基本会计报表为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包括还应提供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企业亦可以根据需要编制现金流量表。小企业还应编制应交增值税明细表,此表为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企业应交增值税的情况。小企业会计报表附注规定应披露的内容主要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日后事项,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企业投资往来情况,企业与主要投资人的往来事项,它不要求披露企业关联方交易的情况。
五、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
1、财产清查和确认减值损失
企业在年终结帐前,应开展全面财产清查,并将其清查的结果,按原会计制度规定计入“待处理财产损益----执行新制度前损失”。同时按照新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检查各项资产负债的金额,确认各项资产的减值损失,计入“待处理财产损益----执行新制度预计损失”。
2、会计处理
执行新制度前损失经报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将“待处理财产损益----执行新制度前损失”转入未分配利润,不足部分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再不足部分以负数在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
执行新制度预计的损失,经报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将“待处理财产损益----执行新制度预计的损失”转入未分配利润,不足部分以盈余公积冲减,再不足部分以负数在未分配利润中反映。
对长期股权投资改按权益法核算对发生的投资权益,应在未分配利润中核算。
3、帐目调整
企业在上述核实资产的基础上,经过相关帐项调整后按照新旧科目对照表,依照新制度会计科目设置的要求直接转至2005年年初新帐。
4、会计报表
新的资产负债表年初数各栏项目数字,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年末数栏内所列各项数字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填列,新的利润表各项目上年数数字按照新制度规定的依据上年度利润表的各项目发生额进行调整后填列。

附件: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指标解释.t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