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到临澧的火车:国家法律对于单位里的精神病患者有什么处理原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3 02:37:17
单位里有个精神病患者针对我这个刚刚踏入工作的人,而且是威胁和骂和恐吓交替,单位都没有办法,请问法律对于这样的人有没有什么处理原则??

劳动者因患病无需要休息的,单位按国务院关于病假的规定,给患病劳动者病假期,病假期满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可以进行调岗,如果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对于重大患有重大疾病的劳动者要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精神病也是法定疾病一种。因其特殊性,如已严重到无民事行为能力办理相关手续 要由其法定代表人在场。

可以要求监护人加强看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个精神病人应该是间歇性精神病人.
如他在犯病的时候恐吓你,你就要求监护人加强看管,再不行就报警.警察会让监护人看护的.
如他在正常的情况恐吓你,就告他丫的.报警,起诉都可以.情节严重判他丫的,不是欺负人嘛!
你这种情况现在就可以起诉了.要求他或者他的监护人向你道歉,要是给你造成损失了,就要求他或他的监护人给你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