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喜荟百家湖店:国家有规定和多少岁以下女孩发生关系,在对方情愿下还为违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3 08:02:40

本条第二款对奸淫幼女罪及其处罚作了规定。奸淫幼女罪,是指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本罪应具有以下几个要件:1.被害人必须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2.必须具有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行为采用什么手段,也不论幼女是否同意,只要与幼女发生了性的行为,就构成本罪。依照本款的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此外,本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对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应当依照该条定罪处罚,而认定为奸淫幼女罪。
本条第三款规定了对犯强奸罪、奸淫幼女罪情节严重的应如何处罚。对于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严重的,本款共列了五项情形,即(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这里所说的“轮奸”,是指两个以上的男子在同一犯罪活动中,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对同一妇女或幼女进行强奸或者奸淫的行为;(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这里所说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因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死亡的。犯强奸罪、奸淫幼女罪,只要具有上述所列五种情形之一的,就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况,依法应当予以严惩,依照本款规定,属于上述情况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所以是十四岁的幼女,不过是谁要告你啊???她的爸爸妈妈????

14岁以下。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
但是最高院有一个批复,这样规定,行为人确实不知道对方是不满14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好像是18岁,即未成年人

17周岁以下被认为不合法

14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