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军小学紫金港好不好:对实事新闻性文章进行转载、摘编是否侵犯著作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6 08:11:13
请问,将其他网站、报刊上公开刊登的实事新闻性文章中的内容在自己的刊物上进行报道(根据原内容重新组织语言,并译成他国文字,不是原文抄袭),是否构成著作权侵害,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刑事/民事)?另外,如果相关网站已在其网站上标明不得进行摘编,实事新闻是不是就不能进行摘编报道了?谢谢!

根据著作权法,时事新闻不是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对象。
将其他网站、报刊上公开刊登的实事新闻性文章中的内容在自己的刊物上进行报道不属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

将事实性新闻摘编,翻译,不算做著作权侵权.
网站也没有权利拒绝别人摘编事实新闻..只能有权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