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至广州火车票:作为实习生是否得要工资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07:35:56

第一种情况,在校学生实习和勤工助学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企业接纳在校学生实习和勤工助学活动的通知 [苏劳社劳薪〔2001〕24号] 第5点 第3款有如下规定:应安排适宜学生从事的岗位和工种。根据勤工助学学生从事的岗位工种、工作时间长短、贡献大小等情况,对提供劳动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其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实习生的收入与正常上班职工的工资并不是一个概念,不能适用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公司与实习单位只能按照双方的约定办。

第二种情况:进入新公司,实用期的实习生
是否与新公司签订了合同或达成口头协议。
甘肃金中浩律师事务所律师贾秉礼表示,根据《劳动法》第三条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实习生也是“劳动者”,应该享有法定权利,包括“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他认为实习生给实习单位创造了效益,应该有工资。

不是要不要的问题.是人家给不给的问题.
给的话肯定要啊

法律规定劳动者有获得报酬的权利,不过中国法律虽然很健全但是执行力很糟糕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