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在姓氏中的读音:关于移动话费的法律问题,大家帮我看看!!!先谢谢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7 08:17:37
我是合肥市肥东县人.
03年我在山东海源集团属下的绿野仙踪驻合肥办事处打工(做司机,做了三个月).当时应聘需要身份证,我上午拿了去,下午就拿回来了,没想到期间被办事处会计盗用了身份证!直到1年后我才知道.
04年夏的一天,移动公司打电话到我家去(它是通过我原来已注销的号码的用户资料里找到的,我注销的号码不欠费)说我的电话欠费几百元,当时我莫名其妙,但在芜湖不是很远我就回来处理这事了.可事情太麻烦的离奇了!我去注销那个欠费的号码,可注销不了,说开通了某项业务不能注销(移动怎么可以不经过本人就开通这样的霸王业务呢,居然不能注销)!然后我又去找那个盗用我身份证的那个会计,他是山东人,看我体格不如他居然要打我(换是今天我打扁他!).找他没用我又去派出所报案,民警不受理,居然叫我自己解决或是去法院告他!这事怎么会这样?难道别人盗用的东西也要我去买单?还有移动公司的人打电话到我家还恐吓我父母,说我不交费要怎么怎么样.
最近移动又打电话来了,还是恐吓我父母,并且说去法院告我,要法律制裁我!我现在上海工作没时间回去,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还有几个疑问,移动怎么会把可以透支的电话卡卖给一个不是拿本人身份证的人呢?!移动公司怎么可以恐吓我家里人呢?!移动怎么可以不经本人同意就开通什么霸王业务呢?!事情要发展到什么程度警察才会管呢?!
大家帮帮我!

呀呀个呸地!找几个小弟做了他!

不管怎么说,既然这个卡不是你们办理的,可以明确告诉你们,出现这种情况是移动的工作漏洞造成的,不应该由你方承担责任,明确告诉对方就可以了。不承担。

你不承担责任。属于移动公司自己责任,相反的,如果移动公司在告知你的过程中有你所谓的 "恐吓",而且达到一定程度.你可以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可以要求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不过,不会判太多.这种官司很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