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营业执照:哪种子弹杀伤力最大?(详细介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9 07:03:29

达姆弹(dumdums)是一种杀伤力非常高的子弹。子弹本身的大小只有成年人的一节指头,但所造成的伤口可以有半只手板的大小。原指英国制造的一种枪弹。因由印度加尔各答附近一个叫达姆达姆的地方兵工厂生产而得名。

定义

根据美国国家步枪协会(NRA)的定义:一种在印度达姆达姆兵工厂发展的英国军用弹头,曾经在1897年和1898年在印度西北边界和苏丹被使用。口径是点303英吋,金属外壳并没有完全包覆弹头前端,其铅质核心外露,来增加杀伤力。并没有被进一步改良,因为在不久后的海牙公约(1899年)就被禁止在战争中使用这类子弹。

"达姆弹"一词也常被误用为所有入身变形子弹。简单整理如下:

软头弹头:击入目标体内后更容易翻搅。

中空弹头:同上,如果上面再加上四条容易割裂的沟纹,就成了俗称的开花弹,除了翻搅之外,也会在目标体内造成更严重的割裂伤。

爆炸弹头:中空弹头内藏引信和火药,会在击入目标体内后爆炸。

因为在大众传播媒体上时常见到以名气最大的“达姆弹”代称之,是否成为“约定俗成”的错误而成为达姆弹的广义定义,还有待历史验证。 上述的各种变形弹头经过长时间的改良,在各方面性能上常比达姆弹更佳,也成为专业军工厂可能的产品。除了地下兵工厂外,一般再难见到已走入历史的达姆弹的生产了。

达姆弹与海牙公约的禁令

1899年海牙公约的第三项声明《禁用入身变形枪弹的声明》,明文禁止“进入人体后易于膨胀或变扁的弹头”。而当时中国的代表清朝政府亦是签署国之一。

此乃禁止入身变形枪弹在国际战争中使用,并未禁止其他用途,如反恐、狩猎等。入身变形子弹的全面禁绝曾在国际会议上提出来讨论,但并未成局。之后入身变形子弹仍然被广泛运用。

据说1947年发生在台湾的二二八事件中,国民政府军也使用入身变形子弹,在台北二二八纪念馆藏有实品。有部分历史学者认为在其根据的二二八事件口述历史资料中增加有关达姆弹的叙述只是为了操弄历史事件。

美国为了防止贯穿,规定必须用入身变形枪弹来猎鹿,因为每人限猎一头。

英国警方目前在反恐任务中使用入身变形子弹,因为很可能会“未审先处决”地把犯人杀死,在2005年7月22日巴西青年被误杀事件后,引发国际谴责http://bk.baidu.com/lemma-php/dispose/view.php/31077.htm

子弹军事上把20MM口径以下的弹药称为子弹.

子弹的杀伤力,当然是口径越大的子弹杀伤力越大了.
例如:14.5MM的重高机弹,一发就可以把人打成两半(上下)

还有一种叫达姆弹的子弹.英国约在1897年于印度加尔各答附近达姆达姆地方的兵工厂制造的了这种弹头尖端去掉被甲,裸露铅心的 7.7 毫米枪弹。其致伤机理是:通过外露铅心的弹头,射入人体后,铅心从被甲内鼓出,被压扁成蘑菇状,发生扩张或破裂,迅速释放能量,扩大创伤出口,具有类似爆炸弹头的致伤效果,可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达姆弹是由达姆达姆兵工厂军方总监B.克莱上尉设计、研制而成,首次用于英布战争。此后出现了众多不同型式、不同口径,具有类似性能的达姆弹。如:弹头壳尖端刻有十字切口或数条纵向裂纹的达姆弹,弹头前部开一纵孔或再在孔内放一细薄金属管的达姆弹,用铅或其他材料制成无弹头壳的软弹头的达姆弹等。1899年第一届海牙和平大会宣言,曾禁止各签署国在战争中使用此类枪弹。

散弹:
既然是散弹,那一发子弹打出去当然会“散”开,变成几十发小散弹。所以伤害度是按对方中散弹的多少来计算。换句话说,就是距离越近伤害越大。

如果不规定口径的话,那是大口径枪械的杀伤力当然要强一些,如12.7毫米口径的狙击枪,美军一名狙击手用它把一名塔楼上的伊拉克士兵拦腰打成2截,下肢还残留在原地。(可参见兵器知识2005年1月)
小口径枪械的杀伤力也不容低估,美国人使用的5.56毫米步枪弹,在飞行过程中很不稳定,在射入人体后会翻转、碎裂、甚至爆炸。越战中1名越南士兵被5.56弹击中腹部死亡,解剖时在他的大腿里也发现了子弹的残片。这种子弹比起达姆弹有过之而无不及。有经验的越战士兵说:“宁可在近距离被AK47打中,也不愿远距离远距离被M16打中”。AK47发射的7.62毫米弹还不如5.56毫米口径的M16杀伤力强。
所以说对比杀伤力还是要看楼主你怎么规定枪口径的大小

达姆弹,不是要害也难活命

子弹不知道,我知道中国特种有一种军刺,是三棱形的,每条棱上有一条槽,专门用来放血,很厉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