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机场小强停车:劳动仲裁中双方提供的证据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21:43:17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一方举证,能不能给对方看的啊?能或者不能,有没什么法律依据?

双方的证据应该互相交换的,不但能看,双方还应该互相提供证据的复印件。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较多时,可在开庭之前,由仲裁员召集当事人同时到场,互相交换并审核当事人递交的证据材料。对彼此收集材料一致,或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表示认可的,应予以确认并记入笔录。

举证肯定要给对方看啊,要不然怎么质证,怎么认定证据呢

你问的是对证据的质证.如果不把证据提交给对方,对方如何发表质证意见啊,不就变成你说什么就什么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