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时尚大图:作为会计,不做假帐,对单位的小金库有什么责任,对有些不清楚的报销条,要负什么责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09:29:13

对小金库负的责任是:
确认“小金库”,一般应注意 “小金库”与“挪用公款”、“贪污”、分户存取的公用资金、私人占有公款的区别。处理上一般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一)根据国家有关“小金库”的处理规定,凡属有章不循、明知故犯,化大公为小公、化公为私、截留或转移国家资财等帐外设置的非法所得,应全部没收。

(二)凡国家尚无明确规定而形成的帐外私存公款,属于上缴预算的资金,要按规定上缴财政;属于其他资金,应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纳入财务管理范畴,并按规定使用。

(三)各种劳务性收入均应扣除成本费用或抵顶经费拨款后,再按规定使用。

(四)“小金库”已作为奖金或购买实物发给职工的,应纳入奖金总额抵顶职工奖励基金,个人月收入超过国家规定的还要补交个人所得税。

(五)公款以私人名义存入银行的,依据《现金管理条例》,存入的现金及所获得利息全部没收;并按存入金额处以30%至50%的罚款。

(六)按财政部、审计署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对私设“小金库”的单位,除给予单位经济处罚外,还要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根据《财政部关于清查“小金库”若干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第二条规定:“对查出事业单位‘小金库’资金,除全部上交财政或抵顶财政拨款外,还应处以相当于1992年‘小金库’滚存余额和1993年以来‘小金库’资金收入发生数1—2倍的罚款”。

对不清楚的报销条所负的责任:
1.经手人对报销的应按有关的规定在发票或收据的背面由经手人,验收复核人,"一支笔"审批人三者签字,并按规定填写"集团经费结算本",交财务部报销.
2.对需向财务部解释的有关事项,内容应负责向财务部经办人员解释,对财务人员退回需要补办手续的凭证,应及时按规定补办手续.
3.报销手续应符合<<内部牵制制度>>,<<审批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及有关岗位职责规定.
4.经办人员所报销的发票和收据,必须是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财政局监制的收据,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凭证,及校财务处,集团财务部印制结算凭证.
5.对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制度的凭证,财会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6.购置设备和大型材料以及支付临工工资,金额在2万元(含2万元)以上,由购置或报销部门报批后提前一天报财务部,财务部根据集团内需要情况,按轻重缓急调集资金,予以办理.

1.不做假账针对对象应该是企业,而不是会计,账务主体是企业,会计只是一个为谋生的雇工。
2.单位小金库的决定主体不是会计。
3.对于不清楚的报销条财务应该拒付。
4.问题是你的饭碗在别人手上.............

就是不知道了,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