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ko口红怎么样:关于不平等条约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08:53:54
十九世纪中前叶清政府和日本幕府都被迫与西方列强签订不平等条约,辛亥革命后历史教科书提到民国政府继承了很多不平等条约,那日本在明治维新后有无继承这些不平等条约?若有的话,以后是什么情况?;没有的话,日本是如何采用哪些手段废止不平等条约的?谢谢

1868年,明治天皇宣布成立新政府,新政府的目标便是废除在美国枪炮下签定的《日美亲善条约》不平等条约。但在政治、经济、军事上面日本跟本没有资格来推翻《日美亲善条约》。有鉴于此,日本掀起了著名的“明治维新”运动

经过明治维新而渐趋富强的日本,利用强盛的国力,逐步废除与西方列强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收回国家主权,摆脱了沦为殖民地的危机;

明治维新开始于1868年,辛亥革命结束于1911~1912年;
首先,从时间先后上,你的提问不成立.
其次,辛亥革命后,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由于自身的软弱性,在与国内的封建势力妥协的同时,甚至一度幻想列强会支持中国的革命,他们通过<<告友邦书>>,大部分承认列强在华的不平等权利.
此时的欧美列强,以及日本,正处于向帝国主义过度时期,可谓如日中天,更不可能放过如此好的入侵机会.
因而,中国近代前期,列强始终未主动放弃在华利益.
到了近代后期,由于各西方帝国主义国矛盾加深,世界性帝国主义经济危机的沉重打击,尤其是二战中欧美各国需要中国的炉上战场来牵制日本在太平洋战场的兵力,因而与当时的国民政府签定协议,取消了列强在中国的治外法权,即领事裁判权等其他特权.
直至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才彻底取消了一切所受的不平等条约.

继承了。
明治维新是在19世纪下半叶,推翻幕府统治是1868年吧,是在辛亥革命之前了,根据这个推断那当然继承了。
其它我都不知道了,你自己查查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