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到邢台汽车:我想知道史可法的生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06:38:40

史可法是明末抗清名将、民族英雄。
  史可法(1601年2月4日—1645年5月20日),字宪之,又字道邻,汉族,祖籍北京大兴县,河南开封祥符县人。明末抗清名将、民族英雄。
  史可法为崇祯元年(1628年)进士,任西安府推官。后转平各地叛乱。北京城被攻陷后,史可法拥立明福王(弘光帝),继续与清军作战。官至督师、建极殿大学士、兵部尚书。弘光元年(1645年),清军大举围攻扬州城,不久后城破,史可法拒降遇害,尸体不知下落。
  史可法死后,扬州梅花岭一带有许多号称是史可法的军队,所以当时有史可法未死的说法。南明朝廷谥之为“忠靖”。清高宗追谥为“忠正”。其后人收其著作,编为《史忠正公集》。

史可法 [foundera] 于:2004-06-20 21:25:18
史可法(1602-1645),字宪之,号道邻,河南祥符(今开封市)人,南明大臣,抗清名将,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清兵围困扬州,他拒降固守,城破被俘,不屈牺牲。副将史德威寻遍遗骸不得,遂葬其衣冠于梅花岭下,乾隆三十三年(公元1768年)修墓并增建祠堂。

恩师知遇 饱学成才

史可法的祖先史应元、父亲史从质、母亲尹氏,对他自幼寄望极殷,虽家境贫寒,他仍苦学不辍。明天启元年(1621)冬,19岁的史可法独身赶往祖籍顺天府大兴县(今北京市)应试,寄宿于大兴县郊一所古寺中。时任京畿视学的名臣左光斗带着几个随从,到大兴县微服私访,因避风雪进入这座古寺。见一书生伏案而卧,案上放着刚写成的一篇文稿。左光斗拿起一读,非常赞赏他的志略和刻苦精神,再看书生衣衫单薄,熟寐不醒,心知苦读劳累。左光斗怕他感受风寒,便把自己的貂裘脱下来,盖在熟睡的史可法身上,掩门而去。出来问寺僧,方知书生名叫史可法,留下深刻印象。20岁时史可法在府中会考,左光斗选拔他为北直隶八府之冠,而且怜他家贫,收作弟子,留于馆署。此后,他愈加刻厉不懈,发愤苦学,饱受恩师濡染,立志以身报君许国。左光斗在公务之暇,常与他交谈时事,辩论古今,看出其宏大抱负和超凡才略,认为:“他日继吾志事,惟此生耳。”天启五年(1625年),左光斗受到魏忠贤阉党的诬陷,下了东厂监狱,一时京中人士避祸惶惶,噤若寒蝉。史可法不顾可能受到的残酷迫害,从早到晚在狱门外等待,却苦于无法入狱探望恩师。不久得知左光斗受了炮烙酷刑,早晚将死,更忧心如焚,千方百计筹集了50两白银,痛哭着跟狱卒协商,使狱卒深受感动,方能化装进狱探视。史可法乍看到恩师席地倚墙而坐,面目焦烂难辨,左膝以下筋骨尽脱,忍不住跪下,膝行到左身前,悲痛交加,呜咽哭泣,左光斗虽睁不开眼,却能辨识出声音,为爱惜人才,不愿史可法受连累,克制着似同父子之情,怒斥史可法速去。史可法只得忍痛挥泪而别。从此,史可法由起初只是感激左光斗的知遇之恩,发展到深思如何为官、为国。他深感祖父和父亲的教育,主要出于期望家道之复昌,而恩师左光斗的尽心栽培,却是欲使之作“志事”、“支柱”、“天下事”,成为国家栋梁。相比之下,左光斗的学识、品格、气节和博大的胸襟,使史可法由衷钦敬,刻骨铭心。他常常对人“流涕述其事”,并说:“吾师肺肝,皆铁石所铸造也。”可以说,史可法后来受人称颂的政绩,和死守扬州所表现的崇高的民族气节,是左光斗给了他十分重大的影响,左光斗对塑史可法的精神品格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cchere.com 西西河 foundera]

国难当先 为官清廉

明崇祯元年(1628),27岁的史可法中了进士,授陕西西安府推官,此后历任右参议、右佥都御史、风庐道。其间,由于受封建统治阶级思想立场的支配,镇压过农民起义。但史可法为官清廉,忠于职守,勤政爱民,关心人民疾苦,确实做过不少有益于民有补于国的善举。如天府六安后,他“不烦公帑,不括民资”,曾“捐俸筑城”。崇祯十一年(1638)、十二年,六安发生蝗灾瘟疫,粮价飞涨。史可法下令“平粜”,设粥厂9 处,赈济灾民,并上表朝廷,求免田赋。因此在六安“孺子妇人无不见公之真,勇人悍卒无不怀公之德”。崇祯十二年,清兵乘虚入关南下,史可法亲督2000官兵驰援京城。崇祯十四年,清兵又至,史可法驻兵黄河边,严阵以待,迫使清兵慑而退去。显示了史可法尽忠职守并具有非凡的军事才能。崇祯十六年(1643),史可法擢升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他见南京文恬武嬉,军营空额很多,于是上疏提出选练南兵等方略,为崇祯帝所赞许,命他整饬营务。这不免触犯吃空额的将校的利益,使他们感到怨愤。这时继妻杨氏因为他还没有儿子,劝他娶妾,他叹息说:“王事方殷,敢为儿女计乎!”只过继堂弟史可程的儿子沼青为嗣。次年,明末农民起义军在李自成率领下攻克北京,明思宗走投无路,在三月十九日自缢于北京煤山(今景山公园内)。四月初,史可法方闻恶讯,痛彻肺腑,立即会同户部尚书高弘图、兵部侍郎吕大器、翰林詹事姜曰广等人,“誓告天地,驰檄勤王”。清兵在吴三桂勾引之下,打着明朝“除暴安民,替明君雪耻”的幌子,在击败李自成以后,便向明朝属地长驱直入,形势急转直下。史可法亦由“联清灭寇”的主张,改变为“御敌灭寇”,毅然走上了抗清复明的道路。当时崇祯皇帝的太子及永、定二王下落不明,存亡未卜,惠王、桂王道远难至,而福王、潞王、周世孙“各避贼舟次”,这就出现了“立贤”、“立亲”之争。姜曰广起初属意立福王朱由崧,因为他是神宗之孙、光宗之侄、思宗崇祯之兄,较潞王为亲;史可法等主张立潞王朱常方,他是神宗之侄,“昭穆不远,贤明可立”。他们认为福王“不孝、虐下、干预有司、不读书、贪、淫、酗酒”,有“七不可立”。姜曰广等于是改变了初衷。后来,南京文武大臣集于中军都督魏国公徐智能基府议推戴及镇压农民军等事宜时,拥有重兵的凤阳总督马士英“独念福王昏庸可利,为之内贿刘孔昭,外贿刘泽清,同心推戴,必欲立之”。只因座中主立潞王者多,马士英便见风使舵,作暂让步。不久,“葛衣角巾,旧枕敞衾,子影空囊”的福王,与常应俊数人,随一叶小舟,流离飘泊到淮安。马士英闻讯,暗中派人寻之,把福王接至凤阳马士英处,同时拉拢黄得功、高杰、刘泽清、刘良佐,大造“凤督定策立福王”之论。史可法对马士英的反复无常,很为不满,写信予以斥责,重申福王“七不可立”的理由。阴险狡诈的马士英新提重兵,分乘1200艘兵船,护送福王至南京,以武力威逼群臣拥立福王。马士英以“拥戴福王”之功入阁以后,一面培植私党,重用阉党余孽阮大铖等人,一面拚命排挤史可法、高弘图、姜曰广诸大臣。他把史可法等人心存芥蒂。《青磷屑》中载有:“士英入参机务,可法动受其制,不得已而出”。[cchere.com 西西河 foundera]

江北督师 步履艰难

南明朝昏君奸臣们沉醉声色,排斥异己,而“内战内行,外战外行”的骄兵悍将争权夺利,相互倾轧。面对清兵南下,各地守军或望风而逃,或争先迎降,甚至“为王前击”的紧急局势,史可法一帜独耀,时刻以抗强虏收复国土为己任,虽被朝廷排挤,丧失兵部尚书实权,仍自愿督师江北,并决心驻守扬州,以身殉国。崇祯十七年(1644)五月十五日,福王即皇帝位,以明年为弘光元年。次日,史可法被迫奏请到扬州督师,当然得准。时史可法虽挂东阁大学士兼兵部尚书衔,而实际上,弘光帝以马士英掌兵部事。十八日史可法出京,月底抵达扬州。其时在抗清战略中,史可法奏准于江北设四镇:封总兵官刘泽清为东平伯,辖淮海,驻于淮北,经理山东一带招讨事;封总兵官刘良佐为广昌伯,辖滁和,驻庐州,经理光固一带招讨事。史可法以为,有此“实战实守之计,御于门庭之外,以贻堂奥之安,则中兴大业,即在于此矣”。可是事实远非如他想像的那么顺利,一到扬州,史可法陷入了错综复杂的新的矛盾之中,举措至为艰难。江北四镇同马士英早有勾结,多方笼络,故四镇虽受封爵,却都没有按命在指定的地方驻防。而且,拥兵自重,飞扬跋扈,名为官兵,实胜盗匪,且各怀鬼胎,混水摸鱼,趋利若鹜,总想伺机吞并别镇,因此,磨擦时有发生。对于繁华富庶的扬州,四镇无不垂涎。高杰抢在黄得功的前头赶到扬州城外,杀人放火,奸淫掳掠,气势汹汹的企图屯驻扬州。巡抚黄家瑞等,率民团拒守,互相对峙已一个多月。史可法是在这到处断壁残垣、田园尽皆荒芜、内战已乱的情况下,带了刘肇荃等将领,只率本部3000人马而进驻扬州的。一到扬州,史可法立即着手调解上述矛盾。先差人飞骑发文书给黄得功和二刘,宣谕军令,又请督饷的万元吉好言抚慰,情词恳切,使四镇间矛盾暂缓。随后,史可法亲赴高杰兵营,以大义斥之。高杰十分蛮横,反要求严惩扬州官兵,遭到史可法的断然拒绝。高杰恼羞成怒,悍然扣留史可法,软禁于福缘庵中,派新兵手执利刀,环守四周。史可法始终毫无惧色,日日以大义劝谕高杰。史可法的为国分忧,首先感动了在暗中注视的高妻邢氏,邢氏明晓大义,常劝高杰。高杰本已渐为史可法的精诚感化,再经邢氏说促,终于表示愿意俯首听命。由于江北四镇的调停,加之总兵刘肇基指挥得法,迅速收复了宿迁,逼使清兵撤去邳州之围,暂收敛南侵的锋芒。但是,因朝廷日趋腐败,史可法的困难仍在日益加重。不但战胜无奖,连正常的粮饷亦被马、阮扣发,抗清之军成为“不食之卒”。而弘光帝却在南京“渔幼女,饮火酒,伶官演戏为乐,修兴宁宫,建慈禧殿,大工繁费”。是时,马士英将阮大铖、钱谦益拉进阁中,重用私党,朝歌夜弦,纵情朝夕。刘守周、高弘图、姜曰广诸贤先后遭斥,被迫告退。是时,朝廷纲纪混乱不堪,马士英等实际已篡夺弘光朝的大权。史可法忧愤填膺,曾上呈奏疏,痛切陈言:大变之初,黔黎洒泣,绅士悲歌,痛愤相乘,犹有朝气;今兵骄饷绌,文恬武嬉,顿成暮气。屡得北来塘报,皆言清必南窥。水则广调唬船,陆则分布精锐,黄河以北,悉为清有,而我河上之防,反未料理,人心不一,威令不行......宗社安危,决于此日。我即卑宫菲食,尝胆卧薪,枕戈待旦,破釜沉舟,尚恐无救于事。以臣观庙堂之作用,与百执事之经营,有未尽然者,......臣恐恢复之无期,而偏安之未可保也。南明政权腐败已透,此奏章自然无济于事,由此却表现了史可法强烈政治忧患意识和步履艰难的处境。 [cchere.com 西西河 foundera]

被困孤城 殉国扬州

史可法苦苦支撑江北,但不久又发生两个重大的变故,造成了极为棘手的严重局面:其一是,江北四镇中,二刘之兵皆“虚夸不中用”,惟高杰兵战斗力强。高杰虽凶悍桀骜,而尚有朴直憨厚之处,一旦心服,能尽心效力。他毅然拒绝清肃王“大者王,小者侯,世世茅土”的诱降,疏请以己重兵驻归德,冒大雪,沿黄河筑墙,专力防御清兵,并联络河南睢州总兵许定国“以奠中原”。不料许定国暗通清兵,设计于酒后谋害了高杰,渡河降清,并引清兵至仪封。史可法从而失去了进攻河南的膀臂,而且江北也难以巩固,防御范围渐渐紧缩到孤城扬州。大局已岌岌可危;其二是,就在清兵迅速南下,形势危急之际,拥有七八十万重兵、镇守武昌的左良玉,发兵南下,要“清君侧”、“除马阮”。马士英却公然提出:“宁可君臣皆死于大清,不可死于左良玉之手”。当时有人抗言:“淮扬最急,应亟防御。”马士英命令“有议守淮者斩”,朝议之后,竟诏史可法尽撤江防之兵以防左,史可法据理力争,无奈马士英要弘光帝下书“切责”,只得率师应命。兵至燕子矶,闻左良玉病故,其子左梦庚兵败而降清之讯,而其是,一路清兵乘虚渡淮,直取毫州,击破盱贻,急速东进。豫王多铎亲率另一路10多万清兵,由叛将许定国领路,攻占了淮安、泗州,迅即向扬州猛扑过来。史可法立即疾驰扬州,发布文告,加固城防,力图使惶乱不堪的人心安定,同时以“血书寸纸,驰诣兵部,代题请救”,又檄如治下将领,火速以兵援扬。可是窃据兵部尚书的阮大铖,根本“不应”,黄得功因击左兵而远在芜湖,二刘正暗中与清联络,只有奉史可法之命驻守白洋河的都督刘肇基率所部4000兵赶到扬州,合计一万几千人,面对清兵的10万之众相距实在太远了。由于史可法与士兵同甘共苦,坚持“士不饱,不先食;未授衣,不先御”,亲自守卫最难守的城西北角,深得将士爱戴,所以能较好地指挥孤军坚守扬州。崇祯十七年(1644)七月,清摄政王多尔衮曾致书史可法劝降,史可法写了著名的《复多尔衮书》,表明了自己的严正立场。尽管如此,围攻扬州的多铎,仍想诱降,妄想利用史可法在南明的威望,兵不血刃收取江南。所以先后派降将李遇春等人,多次致书招降。而史可法不置一眼,当众焚毁来书,扬州军民深受感动,虽势簿力单,却群情激奋,誓死守城,并且往往“簿有斩获”。多铎连日攻城不下,又因四郊农民坚壁清野,担心孤军深入或有不测之变,曾想从扬州退兵。多铎这种顾虑早有所思,当徐州分兵南下时,经过拈阄由他攻打扬州,曾与妻儿抱头痛哭,说是“与史可法交锋,定是凶多吉少”。就在他迟疑不前的时候,降将李栖凤、高歧凤尽告以城中虚实,许定国也力言“扬城无援,更待数日可破”,多铎才留下来继续攻城。弘光元年(1645)四月二十四日,清兵以“红衣大炮”若干,轰击城内,城堞轰塌,史可法即率兵民填修,终因力量悬殊,而退守旧城。多铎占领新城后,再次致书史可法诱降:“若好让城,不戮一人。”史可法丝毫不为所动,决心以身殉国。终于在二十五日,清兵猝起攻杀,扬州地方为所破。史可法见势已去,欲拔刀自刎,被一参将阻止,护持而行。至小东门,见军民遭清兵屠戮,即挺身而出,大呼“我史督师也,万事一人当之,不累满城百姓。”于是被捕。多铎仍礼待劝降,史可法大义凛然地说道:“我中国男儿,安肯苟活,城存我存,城亡我亡!我头可断而志不可屈!”遂从容就义,年仅44岁。残酷的清豫王多铎,下令屠城10日之久,几十万扬州民众被残杀,造成扬州历史上最大的一次惨案,也是扬州人民最为英勇而光辉的一页

史可法(1601年—1645年),明末政治家,军事家。字宪之,又字道邻,祥符人(今河南开封)。

崇祯年间进士。授西安府推官。历任户部员外郎,郎中。崇祯八年(1639年),随卢象升镇压各地农民起义。十年,被张国维推荐升任都御史,巡抚安庆,庐州,太平,池州及河南江西湖广部分府县。崇祯十四年总督漕运,崇祯十六年七月拜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崇祯十七年三月李自成攻占北京,弘光政权建立后,拜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时称“史阁部”。时议设刘泽清、刘良佐、高杰、黄得功江北四镇,以可法为兵部尚书,督师扬州。清兵入关后,曾主张与之议和,共讨李自成的农民军。后被马士英等人排挤,于是督师淮扬,竭力协调江北四镇将领,以抵御清兵。

顺治二年四月,左良玉率数十万兵力,由武汉举兵东下,要清君侧,“除马阮”,马士英竟诎史可法尽撤江防之兵以防左良玉,只得兼程入援,抵燕子矶,以致淮防空虚。左良玉为黄得功所败,良玉呕血死,全军降清;史可法奉命北返,此时盱眙降清,泗州城陷。史可法遂至扬州,继续抵抗清兵。顺治二年(1645年)5月10日,清豫亲王多铎兵围扬州,史可法传檄诸镇发兵援救,刘泽清北遁淮安,仅刘肇基等少数兵至,防守见绌。此时多尔衮劝降,史可法致《复多尔衮书》拒绝投降。副将史德威史可法追随有年,可法收德威为义子,托以后事;二十四日清军以红衣大炮攻城。入夜扬州城破,史可法自刎不死,众人拥下城楼,大呼曰:“我史督师也!”,多铎劝降,可法表示: “城亡与亡,我意已决,即碎尸万段,甘之如饴,但扬城百万生灵不可杀戮!”,后壮烈就义。多铎因为攻城的清军遭到很大伤亡,心里恼恨,下令屠杀扬州百姓。大屠杀延续了十天,死亡八十万人,史称“扬州十日”。史可法死后十二日,其遗体不知下落,隔年,史德威将其衣冠葬于扬州城天甯门外梅花岭。后来全祖望曾写《梅花岭记》描述此事。

在围城期间,多尔衮劝降,史可法写就著名的《复多尔衮书》:“今逆贼未服天诛,谍知卷上西秦,方图报复。此不独本朝不共戴天之恨,抑亦贵国除恶未尽之忧。伏乞坚同仇之谊,全始终之德;合师进讨,问罪秦中;共枭逆贼之头,以泄敷天之愤。则贵国义闻,照耀千秋,本朝图报,惟力是视。”不卑不亢,流传万世。另著有《史忠正公集》。

史可法是左光斗的学生,方苞曾写《左忠毅公逸事》,述说史可法与其师左光斗之间的提携情感,自是铮铮铁骨、有血有泪。

史可法(1601年—1645年),明末政治家,军事家。字宪之,又字道邻,祥符人(今河南开封)。

崇祯年间进士。授西安府推官。历任户部员外郎,郎中。崇祯八年(1639年),随卢象升镇压各地农民起义。十年,被张国维推荐升任都御史,巡抚安庆,庐州,太平,池州及河南江西湖广部分府县。崇祯十四年总督漕运,崇祯十六年七月拜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崇祯十七年三月李自成攻占北京,弘光政权建立后,拜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时称「史阁部」。时议设刘泽清、刘良佐、高杰、黄得功江北四镇,以可法为兵部尚书,督师扬州。清兵入关后,曾主张与之议和,共讨李自成的农民军。后被马士英等人排挤,於是督师淮扬,竭力协调江北四镇将领,以抵御清兵。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F%B2%E5%8F%AF%E6%B3%95

史可法是典型的文人出身,缺乏军事才能,却身居兵部尚书之职,后来更是担负起扬州督师。
扬州城破后,清兵开始大规模的屠杀,大约有八十万人左右被杀死,史称"扬州十日",那是一段极为惨烈的历史。
: 史可法扬州守卫已经是大势已去。
他所效力之南明弘光朝腐败已达极致,同时还受马士英阮大铖牵制。他的对马阮之流退让,放弃了特殊时期的中央集权,尤其是对兵权的控制。
他不顾实力(这点和袁崇焕大相径庭),只顾报君父之仇。在当时情况下,自顾南保半壁尚不足,却还要欲图合师进讨,问罪秦中,先讨伐李自成军,使得北岸清兵赢得时间和精力。
他前期战略失误,最后要作困兽斗,固守一城而不知不应计较一城一池之失的兵家常识。
: 史可法到底是怎样考虑战略的呢?
读史可法的"复多尔衮书",这是当时史可法死守扬州,多尔衮劝降时候, 史可法的答复,应该说是真实地反映了史可法的想法和思路,我们也可以从中看出他的战略观来。
: 先看史可法对当前形势的判断。
"越数日,遂命法视师北上,刻日西征。忽传我大将军吴叁桂借兵贵国,破走逆贼,为我先皇帝后发丧成礼,扫清宫殿,抚辑群黎,且罢剃发之令,示不忘本朝。此等举动,振古铄今。凡为大明臣子,无不长跽北向,顶礼加额,岂但如明谕所云"感恩图报"已乎!谨於八月薄治筐篚,遣使犒师;兼欲请命鸿裁,连兵西讨。是以王师既发,复次江淮。"
: 这一段是为吴三桂引清兵入关最佳辩辞。
言下之意很清楚,如果我史可法是吴三桂,我也会这么做的。吴三桂引清兵入关,做的对。史可法的态度是和南明一致的,也就是说,明朝的继承人包括朝廷、大臣都理解并且赞同吴三桂的引清兵入关。
这一点从战略上讲并没有错误。如果吴三桂不引清兵入关,死守山海关,则必死于李自成的大顺军之手,一旦李自成部队把守住山海关,挡住满清入侵,甚至是和满清谈和,休养生息,积蓄实力,南明更是岌岌可危。
: 再看史可法对未来战略的观点。
"今逆贼未服天诛,谍知卷上西秦,方图报复。此不独本朝不共戴天之恨,抑亦贵国除恶未尽之忧。伏乞坚同仇之谊,全始终之德;合师进讨,问罪秦中;共枭逆贼之头,以泄敷天之愤。则贵国义闻,(火召)耀千秋,本朝图报,惟力是视。"
史可法原来是打算用"同仇之谊"来感动满清,幻想连同清兵一起消灭李自成而已。之后想必是贯彻南明那一套划江而治的政策。
由此可见,史可法的战略是大错特错了,史可法和南明一样缺乏战略的远见。
在扬州之战中,史可法本身就是缺兵少粮,明明知道既无外援,敌军强大不可胜,城破是迟早的事情,还要作近乎自杀的抵抗。读《银河英雄传说》,这样对自己的士兵和老百姓不负责任的将军,我想来是深恶痛绝的。
固然八十万老百姓的死守先该归咎于杀人者。但是史可法的心中,可曾把这八十万个老百姓当成一回事,考虑过他们的生死呢?
: 在我看来,史可法选择自杀殉国,让手下人献城,并且要求清兵善待百姓比较好一点。
这当然是题外话了,在满清的战略来讲,大规模的屠杀是让顽强反抗者害怕,杀一儆百。在史可法看来,全城的百姓都能够死得有气节,也算是死得其所了。
史可法的行为已经是不能够用战略来衡量,当时又不能够全城人投票决定是否要无谓的死守招致报复。
如果我是扬州城里的一员,我会怎么想呢。也许我会被史可法的精神感动,我能够无畏于生死与满清搏杀。可是我只是一个小老百姓啊,我每天交税就是为国家作贡献,国家也没有对我很好过,赋税很重,自己经常是吃不饱穿不暖,那些明朝的士兵,烧杀劫掠,和强盗没什么分别,我和我的家人生命算是早不保夕,听说北方的老百姓过得还不错,清朝的税很轻,只是要留辫子而已,但是起码能活下来,我敬重史可法,可是也没必要一定要自己死啊。
难道老百姓连活着的权利都没有了吗?史可法有权利要求全城的人都像他一样殉国吗?
崇祯还知道自杀,还知道要李自成"勿伤百姓以一人"呢。这八十万人的死难道没有史可法的一点责任吗?
不过与其说这八十万人死在史可法手上,不如说这八十万人和史可法都是死在封建遗毒的手上,历史就是满纸的"吃人",死在封建思想下的中国人还多得多呢。
史可法爱国,自己也不怕死。可是打战不是爱国和不怕死就可以打赢的,军事统帅必须要有军事才能,否则就是对国家和士兵不负责任。战败的过错不是爱国和殉国可以抵消的,今天我们不会去指责他的行为,但是如果还要去表扬他的行为,就难以苟同。毕竟战争的成败决定于实力和战略战术的运用。不懂军事的人,没有自知之明,却指挥部队,就是失败。
史可法的行为不值得提倡,它可以决定自己的生死,可以为自己的理想牺牲,但是不能够以自己的标准要求任何人。
我对史可法,一个字,"敬"。一是敬重,二是敬畏。

东林党人,但我不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