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一中火箭班:融资租赁是否必须提供担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16:59:18
紧急求助:做融资租赁业务是否必须提供经济担保?

融资租赁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提供的规格,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一项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在与其利益有关的范围内所同意的条款取得工厂、资本货物或其他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并且,出租人与承租人(用户)订立一项租赁合同,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授与承租人使用设备的权利。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租赁》对租赁的分类,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即全部风险与报酬都由出租人转移到了承租人,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均为经营租赁。

1. 融资租赁是一项至少涉及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商,并且至少由两个合同--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构成的自成一类的三边交易。这三方当事人相互关联,两个合同相互制约。

2. 拟租赁的设备由承租人自行选定,出租人只负责按用户的要求,给予融资便利,购买设备,不负担设备缺陷、延迟交货等责任和设备维护的义务;承租人也不得以此为由拖欠或拒付租金。

3. 全额清偿,即出租人在基本租期内只将设备出租给一个特定的用户,出租人从该用户收取的租金总额应等于该项租赁交易的全部投资及利润,或根据出租人所在国关于融资租赁的标准,等于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如80%。换而言之,出租人在一次交易中就能收回全部或大部分该项交易的投资。

4. 对于承租人来说,融资租赁属于资产负债表内的科目,租奚璞赣υ诔凶馊说淖什?赫?碇蟹从常?虼耸怯沙凶馊硕陨璞讣铺嵴劬傻摹I璞傅谋O铡⒈Q?⑽?さ确延眉肮?狈缦站?沙凶馊烁旱!?

5. 设备所有权与使用权长期分离。设备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属于出租人,设备的使用权在经济上属于承租人。

6. 基本租期结束时,承租人一般对设备拥有留购、续租或退租三种选择权。

7. 不可解约性。对于承租人而言,租赁的设备是承租人根据其自身需要而自行选定的,因此承租人不能以退还设备为条件而提前中止合同。对于出租人而言,因设备为已购进产品,也不能以市场涨价为由提高租金。总之,在一般情况下,租期内租赁双方无权中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