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报告决议:四川省是否有2004年10月1日以后的摩托车驾驶证遗失不予补办的规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06:30:10
我驾驶证是2004年10月20日在乐山夹江办的,夹江车管所到现在居然还没我电子档案只有手工档案。我到车管所询问,他们回答:“省上有2004年10月1日后的摩托车驾驶证不能补办的规定!”请问我遗失驾驶证是否能补,需要怎样的手续?万分感谢!

完全可以补证,放心.

现在补证手续简单.带上你的身份证,一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到夹江车管所办理就可以了,费用大约20元.

如果说车管所不执行公安部的规定,建议你投诉对方.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四十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三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