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的姐妹歌曲:对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我们该如何是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03:00:45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发展中心 赖账不还 消极抗法
身为国家机关 侵吞百姓利益
“三个代表”到哪里?! "八荣八耻"在何方?!

2005年7月份,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教育发展中心)在全国范围发起、组织了“联合国成立六十周年庆典、世界和平日特别活动”。北京中美欧国际会议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我方)当时考虑到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是国家政府机构,可靠性强,公信力好,也参加了这一活动。教育发展中心作为本次活动的策划、组织机构,负责该活动的整体运作,我方作为本次活动的支持机构,负责赴美团员的招商工作。双方于2005年9月3日签订了正式协议。我方按协议约定于2005年9月12日代表团出行前,将赴美团员的团费、出境保证金共计120万元交付给教育发展中心。按约定2005年9月底以前,教育发展中心应返还我方出境保证金701300元。
2005年9月24日赴美团员返京后,教育发展中心在返还出境保证金的问题上,一再采取敷衍、推脱的态度,毫无诚意,强词夺理。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我方的正当权益,我方于2005年10月26日将教育发展中心起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自2005年10月26日至2006年4月29日,经过一、二审法院审理,最终我方两审均获胜诉,责令教育发展中心立即退还我方出境保证金701300元及利息,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在教育发展中心依然毫无诚意履行法院判决的情况下,我方于2006年5月15日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程序。令人遗憾的是,教育发展中心至今仍采取无理拖延的态度。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发展中心身为国家政府机关,理应成为践行“三个代表”、“八荣八耻”的典范,理应成为遵纪守法的楷模,但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百般抵赖、消极抗法的态度和行为,严重侵害了我方正当权益,也严重侵犯了法律的尊严,必为法制社会和公正舆论所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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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申请了强制执行应该很快会有结果的。不行的话,向他的上级机关举报反映一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