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什么时候用拉拉裤:公交司机见义勇为后引起的劳动争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9 20:00:55
案情:
公交车停稳后,一位老太太下车。车正起步尚未前行时(老太太已完全从车上下来),老太太自行摔倒。司机见状赶忙将其拉到医院,其间老太太还多次表示“没事,没事,与你没关系”。后司机所属公交公司介入处理,老太太住院13天,花费5000余元。老太太后续治疗费5500元也由公交公司付,并且双方约定事件到此为止。

后公交公司依据内部管理规定将司机的行为定性为“服务性事故”,由此又根据该内部规定对司机经济罚款5500元。

公交公司认定的“服务性事故”根本没有任何证据(只有老太太一人的描述),因为老太太到医院又变卦一口咬定是司机起步时车将其挂倒后摔伤的。

请问:
1、这起案件中,司机应该如何维权?
2、司机若起诉公交公司认定的“服务性事故”没有根据,有胜诉的把握么?毕竟根据最高院《关于证据的若干规定》,劳动争议中举证责任是倒置的呀?公司肯定举不出来。
3、公司提出缴纳罚金才能上班,不交罚金,司机已经好几个月没上班,能否在起诉中要求公司补发工资?

公交车停稳后,一位老太太下车。车正起步尚未前行时(老太太已完全从车上下来),老太太自行摔倒。

请问这个情况是否已经得到证实?因为你这句话说得非常明确,已经把司机的责任否定了。

老太太还多次表示“没事,没事,与你没关系”这句话如果属实,那么司机的责任当然是没有的。其次公交公司介入的理由是什么?如果是为了赔偿那么公交公司就把责任给拦回来了,就是说自己说自己有责任了。如果公交公司仅仅是由于人道主义的补偿,那么公交公司和司机的责任仍然是没有的。

在这件事的处理上公交公司有责任,本来不是司机的责任,而公交公司自己承认了,这也说明司机没有把情况详细的告知公司。

司机如果能够证明老太太当初的确说过与自己的没有关系的话,那么司机就没有责任,而那些赔偿金,仅是公司自己给付的,与自己无关。

1、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如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第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你所述的情况应不属于你所谓的举证责任倒置。
3、公司因你未交罚金而不允许上班违反法律规定,你可以在申请仲裁是要求补发工资,如不服在诉讼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