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烧烤车:法庭如何调查个人债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7 14:34:52
丈夫在妻子不知情形的情况下借了一笔债务,并且并未用于家庭生活,这种情况应该是判定为个人债务而不需要妻子偿还的.我想问那法庭是要如何证明案件是属于这种情况的呢?总不能妻子说她不知道就不知道吧,且如何证明说这笔钱没有用在家庭消费上呢?
那我想请问下,债权人是否需要提出证据证明丈夫所借款是在妻子已知情况下用于家庭消费才能要求妻子来进行偿还呢?

在这种情况下,唯一的调查方法是询问当事人,也就是说,根据当事人的叙述来判明妻子是否知道该债务。根据诉讼法的精神,谁主张,谁举证。如果丈夫说妻子知道,那就要证明其主张。这里关键是法官的水平,经验, 技巧。如果妻子真的不知道该债务并且不是使用于家庭生活的,那就不能适用《婚姻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应自负其债。

不是法庭调查,而是应该由提出该事实主张的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建议聘请律师处理。

应该属于共同债务。
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法庭没必要做这样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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