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江北 好小学:请教懂财务的帮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7 18:55:54
两次转账,收款人是同一个单位,只是章和收款单位不同,所以对方出具了两个单位是同一个单位的证明, 两次转钱只差一个月,对方前一次出了,后一次没出这样可以吗?
我们是全供事业单位,不存在纳税问题,对方开的证明是A单位和B单位是同一个单位且盖了两个单位的章,日期是和第一次转钱的日期相同,第二次付款和第一次转的是同一个账户名.

我觉得不可以,因为前一次出具的证明,只证明前一次,有可能中间这一个月企业发生转让.所以这次还是要取得对方公司的证明.

应该可以吧
前提是上一次出具的能够有效证明这一次的

我觉的不可以,不知各位高人意见如何?

光靠对方给的证明是不够的,对于税务查账来说都会认为是洗钱和虚假转资。但如果取得工商局开出的核准名称变更记录,意味着只是公司名字变了,但实体还是一家,那就没问题了。

有一次证明就够了,我认为可以.

同意XZLSENDOH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