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住宿客栈:部队里的干部退伍后回地方是享受什么级别待遇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15:33:24
军长退伍
师长退伍
团长退伍
分别享受什么级别待遇呢?有人知道么?

连长享受副科待遇,安排乡镇级一般工作人员;

营长享受科级待遇,安排乡镇级副职岗位;
团长享受副处待遇,安排县局级副局级岗位;
旅长享受处级待遇,安排县局级岗位;

师长享受副厅级待遇,安排县级副处岗位;
至于再往上基本没有会专业或退伍的了。
除以上例举(副职按例举参考)外,待遇上面的工资与福利方面一般都会升半级或一级享受。
工作岗位问题是考虑到部队与地方的工作性质不同在都会降半级安排(除特色情况外)。

我们通常所说的县团级,也就是县处级,说明团级干部相当于处级干部。而师级干部和军级干部往上类推:
团级=处级;
师级=厅局级
军级=部级

部队干部转业的,一般有三种情况:
  连以下——科员
  营——科
  团——处
师以上可以退休,虽然试点过师级干部转业的,但人数少,也没有相对应的规定,理论上应该是按厅级对应待遇。
干部没有退伍的说法。

部队里的干部退伍后回地方按照原部队的职务享受对应的地方级别:如正师职,正局级,
正团职对应正处级,正营职对应正科级,,,,不过这是享受待遇,担任职务一般要下调一到二级,如正师职干部最多担任副局级,也可能是正处级,依次类推

干部被批准退出现役后,不保留干部身份,回原籍或参军时所在地重新就业,称为复员。干部复员是安置退出现役干部的一种辅助途径。干部复员与转业是不同的,前者是返乡参加工农业生产或重新安排工作,后者属于工作调动。二者之间的主要区别是:干部到地方后是否由政府负责分配工作,继续享受干部待遇。由政府分配工作,并继续享受干部待遇的为转业,否则为复员。至于干部复员到地方后,被用人单位录用为干部,那是另一回事。有的干部转业到地方不担任干部职务,但仍保留干部待遇,应视为转业。
 干部复员的条件和去向是:对符合转业条件本人自愿作复员安还或其他原因,不适合作转业且不具备退休条件的干部,可作复员安排。对自愿复员的干部,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干部复员可回原籍或入伍地,也可到配偶随军前所在地;原籍无直系亲居或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可到父母所在地。除本人自愿回农村外,均落非农业户口,政府不负责分配工作,由本人自行就业  
干部复员由各地人民政府退伍军人安立办公室负责接收安置。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总政治部规定,从城镇人伍的干部复员,原则上由政府分配适当工作。分配工作确有实际困难的,也可由本人自谋职业,对有条件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发给执照。从农村入伍的,当地有条件的,可在乡镇企业安排适当工作;没有条件的,应按规定划给责任田(山)、自留地(山)或让其承包其它经营项目。复员干部具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条件的,履行审批手续后,可以到这些单位工作。复员干部参加工作后,享受所在单位同等人员的相同待遇,其军龄可连续计算工龄。工资待遇一般按照他们现任职务的德才条件,适当参考其革命资历,重新予以评定。
  干部复员离队时,发给复员费、安家费和医疗生活补助费。其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复员干部的家属安排,与转业干部家属安排的办法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