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知二中:传真确认合同是否生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5 12:31:04

通常情况下应当认定为有效,依据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如果采取传真的方式,应当注意几点,
一、要求对方在传真件上签字,
二、备注发件人及接收人的签字,
三、如是公司或法人,则必须要求其单位盖章,
因为传真件具有电子版的性质,如果在接收中不注意,对方否认其效力的,将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如有可能最好让对方邮寄书面的正式合同文本。

只要盖了双方合同章,或者是公章,就生效了。

当然有效

传真是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形式的一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