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实验小学好不好:夫妻双方均已退休女方持有美国绿卡男方在国内何办理离婚手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04:01:19
女方年事已高能否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办理离婚手续

一、双方均为中国国籍,在国内登记结婚,但一方在国外不能回国的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若一方不能回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使当事人就离婚已能达成合意,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解决方式:
  (一)双方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
  1、 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写好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认证费用各国使领馆不一,但费用相对不高,如,驻日领事馆费用约为三千日元左右,我驻美纽约领事馆约二十美元左右。
  2、与此同时,国内一方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好在诉状上写明已基本就离婚问题协商一致的事实,以求得法院及早开庭,迅速、快捷地解决。
  3、法院择日开庭后,原告及其代理人与被告代理人就离婚问题达成调解书(判决书),一般当日生效,一周后可领取生效法律文书。
  (二)双方不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
  1、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结婚证、原告身份证、被告国外的住址(护照),以及其他相关证据。
  2、法院审查立案后,一般会询问原告是否能与被告达成协议事宜,若不能,或被告杳无音信,法院会一级级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送达。故可能会产生两种情况:
  其一: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作出答辩,法院择日开庭,裁决是否判离;
  其二:将传票送出三个月,被告方仍杳无消息,一般法院会再公告七个月,之后,缺席判决。
  应当指出的是,如果缺席判决,法院一般仅就人身关系作出裁决,而对于财产部分,法院一般不予处理。
  二、 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登记结婚的处理。
  (一) 双方能达成合意的解决方式:
  1、国外一方能回国,双方到当事的涉外婚姻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国外一方不能回国,国内一方在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步骤同上。
  (二)双方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的处理。
  1、 国内一方将结婚证、公证书、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材料(护照、结婚登记时填写的申报表等)相关证据材料递交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 法院经审查立案后,送达应诉通知,择日开庭,步骤同上。
  在签收法院的判决书时,代理人应当注意一点,仔细核对国外一方的姓名,法院的文书中的拼写是否有错误。

关键是在哪里办理结婚手续,如果在国内办理结婚手续,并且女方想提出离婚,那么前期手续都可以委托国内律师办理,但出庭时起码要回国一次.

在国内的一方持相关证明(身份证、结婚证)向原告(即本人)住所所在地的当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可。

根据国际私法原则 原告就被告原则 以及 离婚适用离婚地法律
因此你的诉状要递交到女方所在地即美国当地法院因为女方已经有护照了

当然可以,出具委托书,说明原因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