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排量二手摩托车:无照经营一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04:30:57
一浙江投资商来到内蒙突泉县投资开发房地产,建设局为投资商找到兴泉房地产开放公司合作开放,公司负责立项、审批等手续,投资商负责资金投入、承建、销售等活动,投资商需向公司缴纳10%的管理费,开发商在各种开发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正常开发和销售2年。现在开发商进行2期工程,工商局找上门,以无照经营对投资商进行10万元的罚款。问1、投资者有违法行为吗?2、投资者应如何正确处理此事?

以你说的情况,投资商是不会以自己的名义在当地经营的,而是以当地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名义经营,双方是合作或挂靠的关系。
对外的直接法律后果,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这样的话,在法律上,投资商也没有自己为主体的法律上的经营行为,谈不上无照经营。对工商的罚款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当然,如果不是我上面说的情况,而是投资商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在当地经营,那就另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