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特瑞堡死人:社保 关于异地转移的补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07:25:27
一个人 ,北京户口,毕业后去深圳工作2年,在深圳一直参加社会保险今年2月回北京加入一个新公司。公司7月开始参加保险,他作为公司员工也参加保险,他需要办异地转移,异地转移单上的接收单位写的是现在的新公司。 可是转移的个人帐户仅仅是到2月为止的,那么差缴的几个月该如何弥补?
是在深圳那边补缴3456月的,然后转到北京,还是在北京这办完异地转移后,另行寻找其他单位挂靠补缴?或者是干脆个人补缴?
这个新公司是7月参保的,不能在这个公司名下做3456月的补交吧?

建议按照个人名义补缴3、4、5、6月的,方便快捷!

1.差缴的几个月可以补交;
2.一般是先转移手续,再到新参保地进行补交;
3.寻找其他单位挂靠补缴或者是干脆个人补缴都可以,看自己的情况了.按说你应当自己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