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总是怀疑老公出轨:信用证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13 19:50:33
 14、中方某外贸公司与加拿大商人在1995年1月间按CIF条件签订一出口10万码法兰绒合同,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加拿大商人于同年5月通过银行开来信用证,经审核与合同相符,其中保险金额为发票金额加10%。我方正在备货期间,加商人通过银行传递给我方一份信用证修改书,内容为将投保金额改为按发票金额加15%。我方按原证规定投保、发货,并于货物装运后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向议付行提交全套装运单据。议付行议付后将全套单据寄开证行,开证行以保险单与信用证修改书不符为由拒付。试问:开证行拒付理由是否合理,为什么?

别点楼上的网站。他回答每个人问题都是这样。搞不好是病毒。
开证行拒付是合理的。
根据UCP500的规定。如果卖方不同意接受修改书的话,要明确表示态度。而如果象这样不表态的情况下,银行将视其为接受。如果是这样,卖方就要按信用证修改书的要求交货。如果没有按其要求装货的话,将视为单证不符。银行有理由拒付。

进口方/开证行拒付合理。

信用证经修改后视同新证,要做同样的审核,确认。如果贵司未提出异议,则是为确认。所以贵司单据存在不符点,已不是清洁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