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3年前,父亲和县术器厂签订了一份合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9 20:44:07
将木器厂的房屋租来用作旅馆经营,约定租期为十年,房租每年交一次)。。如今,木器厂以企业倒闭,并已将房屋转让给他人为由,要终止租赁合同并要我父亲搬出该址,还向法院递交了诉状,我们该怎么办???(如今,我父亲已作了很大的投资。合同上只写明了若单方面终止合同只赔偿900元的违约金,没有写明要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他们的理由是由于木器厂近年受国家政策(如禁筏令等)的影响,很难维持经营,需将房屋转让后安置职工以维持社会稳定。我们能打赢这场官司吗?怎样应诉??请专家指点??..

根据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你可以主张不解除合同,要求房屋的买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并不影响你们的租赁,并且你们有优先购买权,你们也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主张木器厂出售房屋的行为无效,要求在同等条件下购买该房屋。

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即租赁合同不因买卖而解除。如果对方硬要解除,必须赔偿你们的损失。如果损失大于违约金,按实际损失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