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湾横断路:我父亲在为雇主工作时被另一名雇员伤害眼睛致残失明,请问是何性质的案件,如何赔偿 打官司准备条件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4 19:25:52
一眼睛伤害失明 需要装上假眼
和雇主无劳动合同
属无意

依照法律规定,雇主负有赔偿责任.你们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雇主.我支持你.

打官司是很贵的

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如果被打原因是因为工作,那可以同时向雇主和犯罪嫌疑人提出民事赔偿.如果是因为私人原因,那雇主无责任.具体准备你还是请个律师介入,比较妥当.

在工作中遭受损害的,雇主应承担责任。如果另一雇员是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你父亲受伤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是如果可以认定为工伤的话,就按工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