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舟老板吴海军人品:律师应该在案件中起什么作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9 02:49:56
我因为劳动争议请律师,是两个人一块打的官司(同一个案件),到律师那儿他们把我们分成两个案件并按两个案件收费,第个人收取两千元,(请问各位:劳动争议案件有没有收费标准?)但由于案件涉及的是国家机关,所以被劳动仲裁和法院一层一层不予受理,现在案件从中院被驳回,到高院申诉要三个月以后,但现在他们说我们和他们的合同其实到二审已经终止了,申诉的难度太大了,这期间他们只是帮我们写了法院的起诉书和中院的上诉书,并到了高院去递了一次申诉,还没有递成功,是不是这个案件就这么结束了?是不是我们两个人的四千块钱就这么没有了?(因为我怀疑我的两名律师被我们的被告收买了,因为我们的被告是公安局).
这个案件不受理的理由是非常不合理,律师也这么说,但问他们为什么他们也说不出来,反正他们在这起案件中根本就没起到什么作用,最多也就是跑跑腿.

你与律师的关系看与律师的代理合同。

正常情况下,一审、二审结束代理合同就结束了,不可能在一审或二审代理前就确定委托律师代理申诉。。
按合同约定,估计律师在二审判决后就可以不为你们做任何事了,写了申诉书还陪你们去申诉过,应该算是额外的了。不信你可以看看合同约定的代理内容。
本来两个人就是两个案子,无论是仲裁还是法院,也是按两个案子审的,尽管可能合并审理。而且律师收费是双方协商确定的。
至于你对律师的怀疑,没有意义。。

你要看不受理的理由是什么,是否合理,有时候律师也非常无奈,特别是涉及到与相关部门的争议,至于律师是否代理完毕要看委托代理合同约定.

哈哈 你倒霉了 建国以来没几人能把公安局告倒的!

你们找的那个律师不是被收买,只能被警告!而且不光是公安局的警告,还有检察院、法院…… 官官相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