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莱宝 手机:试论可诉性行政行为的特征,并以此为基础,对部分抽象行政行为应否及能否纳入司法审查范围进行理论分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1 04:31:32
这个是河海大学200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法学综合试题的一个题目.谁知道答案吗?

这不是一道死题,考察的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理解。因为抽象行政行为可不可以纳入到行政诉讼范围内,学术界已经有很多说法了。比如说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情况同时就可以对相关的行政决定加以审查。我认为这里考察的还有其他的抽象行政行为。因为这是法学研究的前沿问题。不同人可以有不同的回答,你看看北大版的《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姜明安教授编的,上面有一些专家的论述。对你应该有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