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暑假4:河南盗窃罪数额较大起点,数额巨大起点、数额特别巨大起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04:10:58
就问河南高法规定的数额是多少,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公安厅
关于确定我省盗窃罪数额标准的通知
豫高法发〔1998〕21号
各市、地、县、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处);郑州
各级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
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结合我省社会治安和经济发展状
况,经共同研究,确定我省盗窃罪“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以八百元为起点。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巨大”,以一万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特别巨大”,以五万元为起
点。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一九九八年四月八日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豫检会(201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结合我省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为起点。

盗窃公私财物已满一千元不满一千五百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作为犯罪:

(一) 已满十六岁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二) 因生活所迫而实施盗窃的;

(三) 被胁迫参与盗窃的;

(四) 自动投案并积极退赃的;

(五) 其他不宜作为犯罪处理的情形。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五千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以六万元为起点。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正在办理的案件,盗窃数额未达到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数额较大”标准的,属于侦查环节的应当撤销案件,属于检察环节的应当不起诉,属于审判环节的应当宣告无罪。

一九九八年四月八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公安厅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的通知》即行废止。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这与那个地方无关,全国在这只分城市与农村,立案标准和打击标准基本一样的。农村300.00元立案,城市700.00元立案,1000.00元够打击,这是起点。虽然这是起点,如果是惯盗、或连续作案、结伙作案、携带工具作案,虽不够标准,也会受到法律追究的。

不一定~每次都在变,与犯案人员的级别,关系等等 有关,
另外看是不是得罪什么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