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童装批发市场在哪里:个人资料被盗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2 20:44:12
前段时间我常有不同的房地产中介公司打电话了解买楼卖楼一事,其实我并没有打算换楼.其中我发现大厦部份业主都有此问题出现,我们可以告中介公司吗?可以找到中介公司资料的来源吗?
我如何了解中介的资料来源?如果起诉用什么法律法规?

首先,报警恐怕是没有什么效果的。

因为即使要求中介公司赔偿,也只是民事案件,不属于刑事范畴。个人资料被盗,只要不是涉及机密,是不足以立案的。

其次,关于隐私权的法条。

虽然,《宪法》38条规定了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39条规定住宅不受侵犯,但是因为宪法是母法,实际可操作性较低。而在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中,没有直接规定隐私权为公民的人格权。

好在,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明确指出:“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方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而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虽未明确提出隐私权,没有将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却将隐私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利益加以保护,第1条和第3条都有相关规定。

最后,证据是你能否起诉的关键。

如果你想先查清你的资料是怎样丢失的,然后主张权利. 实际可操作性较低。应该将重点放在精神损害赔偿上。

比如,记录中介公司的电话号码,一天打几次电话,给你造成了什么损失。不必在意中介公司的资料来源,如果你没有打算换楼,那么中介公司的资料来源必定是非法的。(要么,非法得到你的资料;要么,从非法处得到你的资料)中介公司的损失,可以在先对你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后,在主张自己的权利。

中介公司并没有什么过错,正真泄露你们资料的人才是过错者,所以告的话只能告泄露资料的人

你首要做的工作是查清你的资料是怎样丢失的,然后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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