査理巧克力工厂:这样的讯问笔录有效么?(完整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4 06:57:12
我与他人发生口角,进而互殴,警察到后,对方称身体不适,自己去了医院(我后来才知道其实无伤),我被带到派出所,民警为我做了笔录。
我当时担心又害怕,也记不得问了什么,做完笔录后,民警叫我签字,我没看就签了。事后一段时间,民警拿了一个笔录的封面,叫我重新签字。我问何故,民警说笔录上的讯问人写错了,要改个名字,因为他当时正在做另一个笔录,不好再用他的名字。也就是说,为我作笔录的民警,他不是笔录上签名的讯问人。

我此时注意到笔录标题为<XXX涉嫌殴打他人的讯问笔录>,上说我殴打他人,而不是互殴,与真实情况有出入,只强调了我打他,没有提他打我。我就此提出疑问,民警说他的笔录也是这样的标题<YYY涉嫌殴打他人的讯问笔录>。我要求把他的笔录标题(仅仅是他的笔录标题)给我看,民警不同意。

我觉得我的笔录部分不真实,不同意重新签字,民警威胁说不同意重新签字就不好公诉(我方还有一人被对方另一人打成轻伤)。

我想请问:
1.我的笔录实际讯问人与签名的讯问人不符,内容与真实情况有出入,它有效么?我可不可以要求重做笔录?
2.派出所威胁说不同意重新签字就不好公诉,合法么?

我是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和我的办案经验,我认为,第一,警方的这种讯问是违法的,由此得出的嫌疑人供述不能作为定罪依据。警方无权要求嫌疑人另外签字,你应该拒绝。第二,不方便公诉的说法,也正是因为上面的原因。也就是这样的证据是有瑕疵的有问题的。对你是有利的。

1。你在签字之前有权笔录内容,笔录的名字和性质怎么定是公安的事,你无权干涉,但是你有权要求确认你自己真实的笔录内容,对于内容不符的你可以要求更正,对方拒不更正的,你最好的办法不是拒签,而是签字前在笔录上注明实际情况和你的看示。
2。至于是否按公诉处理,要结合具体案情,一般的轻伤是既可公诉又可自诉的,即使公安不公诉,你们也可以自诉。

1、笔录实际讯问人与签名的讯问人不符,内容与真实情况有出入,以及要求你签名做法都是违法的,这份笔录是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使用的,是一份无效的笔录,你有权拒绝签字并要求派出所重做笔录;
2、派出所威胁你属于违法办案,你有权进行投诉,派出所依法重做笔录就能弥补这份笔录的瑕疵,不存在不好公诉的问题。

这样的讯问笔录无效。你有权要求更正与事实不符的内容。公诉与否是司法机关的事,派出所的说法实际上是想借你的手帮他们改错。

你的笔录实际讯问人与签名的讯问人不符,内容与真实情况有出入,它是无效的!你可以要求重做笔录!!派出所威胁你那是违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