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胎:我想打官司,但不知道该用什么法律依据。求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30 05:18:01
事情是这样的:
我2001年购买住房。开发商要求交暖气集资费。我交后,发现我在的那坐楼上其他30多户居民都未交,只我交了(6000元)。后来找开发商要,开发商不给我退。
当然,我取暖未受影响。但那些未交暖气集资费的30多户也照样享受取暖。
但当时小区贴出的通告说“不交暖气集资费的将不给送暖”。
我想请教,如果我为了要回这6000元,应该依据什么法律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是什么其它法律?)
谢谢!

怎么还会有暖气集资费这种费用。这肯定属于乱收费阿。现=在的开发商真是恶毒阿,能坑就坑。这种事情不起诉搞到他们,天下之悲。

依据民法即可。最好聘请律师处理。

在这件事上,理论上说,应当都交纳取暖费用,除非是开发商自愿放弃该请求,你已经交纳的费用,只是根据别的人没有交费,便想要回,在法律上不会受到支持,开发商可以继续向其它人请求费用,也许会放弃,但是与你交费并不构成直接的关系,也就是说,除非是开发商自己主动想退你的费用 ,否则,你在法律上,请求退还该费用是得不到支持的。补充一点,如果在买房合同中,曾经约定,取暧费由开发商承担,那样,你是可以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方返还,

可以要回来.
法律依据如下:

2001年4月16日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已经取消了暖气集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