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凡尔赛:中国人寿重大疾病理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17:13:15
请问办理中国人寿重大疾病保险之前患了肝硬化但办理时保险公司没有要求进行体检。办理保险到现在还没到10年人已经因为肝癌不在了,病历上写患肝硬化的日期在投保日期之前请问这种情况能进行理赔吗?如果不能应该怎么办?最坏的是不是能将所交的保费全部退回(已交了8年),还有被保人和受益人的名字不符(音同字不同)这有影响吗?有人知道请帮我解答一下,多谢,紧急!

我也买了中国人寿重大疾病保险,业务员说在确诊重大疾病后就可以理赔,需要医院的确诊证明、病历、保险合同等,就可以一次性支付保额。如果投保人确诊患肝癌的日期在保险合同生效日之后,我认为应该是可以理赔的,肝硬化应该不属于重大疾病之列吧,还有肝硬化是不是一定会导致肝癌?我建议你多咨询一下,还有就是把保险合同仔细看看,如果实际情况没有与合同冲突的地方,那就应该按合同办事,保险公司也是一样按合同办事。
至于名字不符,你是说合同上的名字与身份证或户口本不符吗?那没别的办法,只有改证件了。

个人认识,仅供参考:您首先是否做到如实告知。其次,合同生效2年后保险公司就不能以此为由拒赔。受益人当然可以与被保险人不同。您现在的任务是申请理赔,看理赔人员怎么说,而不是自己猜测怎样。

是要理赔的,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以后,那怕是自杀也是要赔的

不做理赔,但是保险费可以全部退回。你的理解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