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国际贸易发展现状:外交部长是干什么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02:44:02
要详细点,就是具体定义是什么

外交的定义是这样的:一个国家在国际关系方面的活动,如参加国际组织和会议,个男别的国家互派使节、进行谈判、签订条约和协定等。

外交部长是一个国家的对外的代表,他所要做的事自然也跟上面的外交的定义有关。外交部长要对外代表自己的国家进行一些表态,对一些国际上的事情也要有所参与。有时候还要出访一些国家,进行一些外事活动。外交部长所做的表态也代表了国家的意见,所以作为一个外交部长,一定要擅长外交辞令,例如我们的周总理,他就是一个非常出色的外长。

1、在与其他国家交往中贯彻本国外交政策,保持和发展政治对话以及在经贸、文化和科学领域的合作;

2、保持和发展本国与其他国家的外交和领事关系;

3、领导保外交代表机构的工作,指导其负责人对本国其他部委在国外的工作进行总协调;

4、与外国驻本国外交和领事代表机构和国际组织代表团进行官方联系和工作接触,并对本国作为接受国对其所承担的国际义务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5、在本国加入或享有某种待遇的国际组织中代表本国;

6、确定除政府代表团以外,其他参与本国加入或享有某种待遇的国际组织工作的保代表团的立场和组成名单;确定除政府代表团以外,其他参与国际组织主办的外交和其他国际会议的保代表团的立场和组成名单;确定上述代表团的工作报告;

7、商有关部长和机构负责人,就本国加入多边政府间组织、多边机构和国家联盟的工作作准备、确定本国的立场、目的和任务并开展谈判;

8、协调和参与本国加入国际条约的准备工作及其缔结和履行工作;

9、在联合国注册本国签署的国际条约并负责其保存工作;

10、维护本国国家、本国公民和法人在国外的权利和利益;

11、为保护本国在国外的文化历史遗产和文物开展外交活动;
12、为本国科学、教育、文化和信息等机构在国外的活动提供协助;

13、根据国际法准则和本国国家利益,保障境外本国民族的权利和自由;

14、在外交政策方面与各个机构进行以下协调工作:

(1)配合本国其他高级国家机关开展国际活动;协调最高级和高级的国家和政府代表团的来访和出访工作,参与其准备和实施工作;

(2)配合其他部长和部门负责人开展国际合作,协调部级代表团的来访和出访工作,以保障本国的外交利益和优先考虑;

15、领导、协调和管理本国加入国际组织的全部工作;

16、领导和管理本国加入国际组织的所有事务
17、领导和协调本国加入国际性组织的全部工作;

18、组织外交人员包括驻外代表机构负责人和名誉领事的挑选、培训、资格认证和调动,挑选和推荐本国公民担任国际政府间组织的职员和专家;按照有关部长和部门负责人的建议确定该部和部门派驻保外交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和外交职衔;

19、参加本国安全委员会的工作;

20、履行法律或部长会议决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三) 部长执行公务时可颁发规定、条例、指示和命令。

(一)贯彻执行国家外交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代表国家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代表国家和政府办理外交事务,承办党和国家领导人与外国领导人的外交往来事务。

  (二)调查研究国际形势和国际关系中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研究分析政治、经济、文化、安全等领域外交工作的重大问题,为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外交战略和方针政策提出建议。

  (三)按照外交总体布局,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经援、文化、军援、军贸、侨务、教育、科技、外宣等重大问题,负责与有关单位协调,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情况、提出建议。

  (四)起草外交工作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和政策规划。

  (五)负责处理联合国等多边领域中有关全球和地区安全以及政治、经济、人权、社会、难民等外交事务。

  (六)负责国际军控、裁军、防扩散等领域工作,研究有关国际安全问题,组织军控方面有关条约、协定的谈判。

  (七)负责办理国家对外缔结双边、多边条约事务,负责国际司法合作有关事项,负责或参与处理涉及国家和政府的重大涉外法律案件,协助审核涉外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协调有关我国履行国际公约、协定工作。

  (八)牵头或参与拟订陆地、海洋边界相关政策,指导协调海洋对外工作,组织有关边界划界、勘界和联合检查等管理工作并处理有关涉外案件,承担海洋划界、共同开发等相关外交谈判工作。

  (九)发布重要外交活动信息,阐述对外政策,负责国家重要外事活动新闻工作,组织公共外交活动,主管在华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事务。

  (十)负责国家对外礼仪和典礼事务,负责国家重要外事活动礼宾事宜,负责驻华外交机构在华礼遇、外交特权和豁免事宜。

  (十一)负责领事工作。管理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负责海外侨务工作;办理和参与境内涉外案件的对外交涉工作;负责领事保护和协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并指导驻外外交机构处理领事保护和协助案件,发布领事保护和协助的预警信息。

  (十二)负责协调处置境外涉我突发事件,保护境外中国公民和机构的合法权益,参与处置境内涉外突发事件。

  (十三)依法管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外交、领事事务,处理涉台外交事务。

  (十四)指导、协调地方和国务院各部门外事工作,审核地方和国务院各单位的重要外事规定和上报国务院的外事请示,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对重大外事违规违纪事件的处理意见。

  (十五)处理和协调关系国家安全问题的有关涉外事宜。

  (十六)负责国家重要外事活动、外交文件和文书翻译工作。

  (十七)领导驻外外交机构及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工作,负责驻外外交机构干部队伍建设,指导、监督驻外外交机构及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信息化、财务和馆舍建设工作,负责驻华外交机构房地产使用管理工作。

  (十八)代管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归口管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的外事工作。

  (十九)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