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面最惠国待遇的评价:车撞人后,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15:13:39
上星期下午,我驾驶桑塔纳轿车行至一十字路口,我的路线是左行,待左行绿灯亮后,我起步左行,方向刚打正,突然一辆电瓶三轮车在我前方快速闯红灯横穿马路,我来不及刹车,撞向了其尾部,该电瓶三轮车还载有一名妇女,受伤,医院诊断为脑外伤性珠血,需住院治疗,现已住院五天,共花费治疗费15000多元,两车评估损失3500元。交警说要等病人出院后处理。我的车保障齐全。现想请教大家:
一是,我该负什么责任?
二是,我已经垫付了5000元的医药费,现撞伤家属还一直向我催垫付医费,我还需继续垫付吗?
三是,如果交警确定我负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谢谢大家!

一、你负什么责任由交警进行认定。
二、在强制保险内的可以继续垫付,必竟人家受了这么严重的伤。
三、在强制保险内的,保险公司应全额理赔(当然还有具体的项目和理赔必须的凭据和证据须向保险公司咨询清楚),超过强制保险的,按当地的法律法规办理。上海地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事故,在强制保险外的,按责任比例承担。主要责任承担80%的赔偿责任。

因为双方都是机动车,所以责任按照过错,就是责任认定书的结论来处理.需要你承担的部分,你可以另行向保险公司理赔.我支持你.有问题,可以进一步联系我.对方让你垫钱,你可以让对方先找机动三轮车.

换个角度想想
如果被撞的是你,你会怎样?
当然谁都不愿意多出钱去花在别人身上
但是如果责任不在你身上
你应该在良心上付点责任
人家也不容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