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生意:如何与无赖打官司(工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5 19:34:20
2006年2月16日,在物业公司员工清洗外墙时因自己带的绳子断裂而坠下,造成小腿骨折。事后,而物业公司的员工同公司经理索要工钱。物业公司经理坚决不结帐。我方只好当着物业公司经理的面,把工钱付给工人。期间我方正值开校招生,(我方是私立学校)在伤者和物业公司咨询法院,得知自己有责任后,物业公司经理伙同伤者家属,强行侵入我校住宿1星期(有照片为证)。期间,伤者家属与学校老师争抢食物,在校园内大吵大闹,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次序。如今伤者向法院起诉我方,要求赔偿...
是我方请物业公司清洗外墙

你方请物业公司清洗外墙属于一种承揽关系,如果你们双方没有明确约定,依法应当由承揽人自行承担风险责任,该员工的伤害应当由物业公司承担责任,鉴于伤者已经起诉你方,为了稳妥起见,建议你们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你是学校?物业公司和你公司是什么关系?
既然对方起诉,你当然是应诉了,他们咨询是要把关系介绍清楚后判断的,你现在的情况还让律师无法判断。

从民事法律关系上讲,您仅是受益人,也只是一个补偿责任.该员工受伤属于工伤应当由物业公司承担责任,因此,他们起诉你们承担赔偿责任是没有道理的.
注:补偿不等于赔偿!

你说的话是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