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墩角海草房:法律高人请来帮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7 19:51:39
王某,男42岁,经营一家香肠店。刘某,男,48岁,与王某是邻居,经常从墙缝处偷吃王某家的香肠而与王某结怨。王某曾多次劝说刘某不要再偷吃自家香肠,但刘某不听劝告。王某气急,2004.9.4买来毒药放入香肠中,挂在院内(刘某常偷香肠处),刘某不知情,再次偷吃后,中毒而死。
1,什么是犯罪?
2,犯罪的成立必须具备的那些条件?
3,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依据犯罪构成条件说说理由?
4,王某的做法是否恰当?这个案列告诉我们什么经验教训?(字数不的少于80字)

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行为的特征:

一、 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二、 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 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惩罚性。

根据我国刑法,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1.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

犯的社会关系。

2.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有些罪的犯罪构成还要求发生在特定的时间、地点或者使用特定的方法。

3.犯罪主体。是指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人。有的犯罪构成还要求特殊主体,在少数犯罪中,单位可以成为特殊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有罪过(包括故意和过失)。有些罪的犯罪构成还要求有特定的犯罪目的。

自己分析

构成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