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驻沪领事馆签证:试用期内提出辞职工资怎么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8 12:51:52
您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个月,试用期为三个月,我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按公司规定每月1号发上月到25号的工资,我是在七号提出的辞职,公司没有和我办任何离职手续,只说26号到7号这几天的工资不给了,请问公司这样做侵犯了我什么权益?我应该如何维护?

也应该给工资的!向劳动部门反映下,没有多少钱申请什么仲裁啊!

工作报酬权,投诉他。

当时是否有签定劳动合同呢?如果有按照合同规定,但是合同本身应该合法,否则无效。如果没有签定,就应该按照事实劳动关系处理,公司可以给可以不给,给应该按照日工资计算,即你工作了几天就应该发放几天的工资。处理方式最好调解,不成可进行仲裁,但是数额应该也不会大,还是没什么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