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至曼谷机场费用:为什么夹棍一般不用在缠足女子脚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2 00:57:52
《初刻拍案惊奇〉里面说:又要将夹棍夹他。当案孔目禀道:“严蕊双足甚小,恐经挫折不起。”太守道:“你道他足小么?此皆人力娇揉,非天性之自然也。”着实被他腾倒了一番

说明一般夹棍不夹小脚女孩的,但是夹棍是夹腿又不是脚,是不是三寸金莲有什么关系呢?

你理解有误,从太守的话中可以得知,他是主张使用夹棍夹脚的,只是下属(孔目---官名,职务相当于如今的审判书记员,旧时处理的事务则比较繁杂)“怜香惜玉”才提出不夹...
夹棍一般是用夹腿没错,但为了增加它的残酷性,夹住脚板的位置是比夹腿部更痛苦,古代女子的脚一般缠足,脚部骨骼变形正因为此十分的脆弱,孔目不忍心看她遭罪的这么痛苦

夹棍这类刑具看图: http://play.studa.com/unearthliness/060124/2006012608551122-12.html (娱乐时尚__学生大)

夹棍是由三根一样长的木棍组成,明清时俗称“三木”,一端用铁条固定,另一端用绳索串连,用刑时把夹棍竖放在地上,把犯人的两条小腿夹在里面,两人想两边拉绳,把夹棍收紧,犯人被夹,疼入骨髓。夹棍有长短不同的型号,愈是短的,夹人愈疼,腿骨被夹断的事时有发生。夹棍在远代未见,有人说创始于南宋理宗时。据《宋史·刑法志》记载,当时使用的刑具“或木索并施,夹两脰,名曰‘夹帮’。……或反缚跪地,短竖坚木,交辫两股,令狱卒跳跃于上,谓之‘超棍’。”这夹帮和超棍逐渐演化而定形,成为后世的夹棍。

缠足女子脚部血管及微循环已经破坏,即使是夹棍是夹腿,也会致其血管爆裂等后果。当时民法中有细则规定。只是这个意思。

夹棍是由三根一样长的木棍组成,明清时俗称“三木”,一端用铁条固定,另一端用绳索串连,用刑时把夹棍竖放在地上,把犯人的两条小腿夹在里面,两人想两边拉绳,把夹棍收紧,犯人被夹,疼入骨髓。夹棍有长短不同的型号,愈是短的,夹人愈疼,腿骨被夹断的事时有发生。夹棍在远代未见,有人说创始于南宋理宗时。据《宋史·刑法志》记载,当时使用的刑具“或木索并施,夹两脰,名曰‘夹帮’。……或反缚跪地,短竖坚木,交辫两股,令狱卒跳跃于上,谓之‘超棍’。”这夹帮和超棍逐渐演化而定形,成为后世的夹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