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压锅炉安全标准规范:我想要一个小孩,是我自己生的,可是又不想结婚,不结婚小孩又不得入户,我想问大家有什么好的办法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06 01:19:50
我交有一个男朋友,我们认识没多久就同居了,可是又没多久我就怀孕了.他说叫我打掉,我不想打,我们经常发生争吵,没多久我们就分开了.现在我想把这个小孩生下来,我很怕这个小孩不得上户口.我想建一个我们母子的一个小家庭.

在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问题上,具体解决方法各地方各有不同,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身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需要有进行身份公证,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比如北京非婚生育婴儿出生登记规定:超计划生育、非婚生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证件证明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并须经派出所长审批。

而根据《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非婚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如下:“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一倍征收;对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其前一年实际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年人均纯收入或者前三年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人均纯收入的平均值(以下简称实际收入)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其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本条前三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征收。当事人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非本市户籍的,由具有本市户籍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双方均为非本市户籍的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在本市或者生育行为未发生在本市但由本市现居住地首先发现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

因此非婚生子女在完成相应的手续,上完户口后,是可以享受和婚生子同样的权利,成为社会真正的一员的。

生下来,放在孤儿院门口,再去领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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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太不成熟了,你想过孩子出生一直到长大要用多少钱吗??你一个人能又带孩子又挣钱吗?????你想过孩子长大后向你要爸爸时你怎么说吗????孩子上学要户口怎么办????没户口就不能上大学???孩子的将来你考虑过吗???你太自私了,不想孩子长大要看别人多少的白眼呀,孩子的心灵会受到伤害的!!!!

还是找个喜欢的人一起在"研发"一个吧;你能保证母子二人一辈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