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罗会议 ppt:实际施工人可不可以向发包人讨要拖欠工程款利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19:39:25
您们好:我是一个施工队长。本建筑公司中标后的工程交于我施工管理。工程竣工并已交付使用。后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让我签定不索要利息的还款协议,我不认同。因为拖欠工程款达10多年之久。如果不依合同约定讨要利息,会连外债都还不上。
可是,我诉讼到法院。却因为主体不具备而面临合同无效的危机。公司因种种原因不给我出具法人代表的证明让我无法依合同主体诉讼,而且公司也不主张帮我讨要工程款的权利。施工时,我和公司签有责任状,全权负责施工管理和自负盈亏。责任状上有时任公司经理签字和我的签字。但未盖公司公章。而现任的经理却不给开。
工程施工中和完工后认定欠我330万。发包方都是与我直接拨款和产生协议。包括利息也有合同约定。现在扔拖欠我50多万工程款。利息也达到了180万。我是直接施工人。但无主体资格。依据最新法律。我可不可以向发包人讨要工程款利息。工程已经交付使用10年。拖欠也10年。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这不是简单的利息讨要,关系许多因拖欠工程款的债权人和民工工资的数额能不能足额给付,拖欠10年我自己就垫资达数十万元。外债达百万。我该怎么办?实际施工人可不可以直接向发包人讨要拖欠工程款利息?请专家给以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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