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病死人之常情感悟: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4/29 18:22:38
纳税人未按规定印刷、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发票及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具体处罚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条文执行。
非法所得是什么?
例如:我开据一张普通发票,后来作废,收回第二联,但第二联因为是后粘上的,没粘牢固,不慎丢失,会罚多少钱呀?有上限吗

"非法所得"是指因伪造和非法印制、生产、买卖、转让、代开、不如实开具以及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发票、发票监制章或者发票防伪专用品和其他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行为所取得的收入

非法所得,一般为票面金额所得,同时还需考虑必要的税金等。

(1)此条文中的"非法所"得即指纳税人用非法印制的发票所取得的全部收入。
(2)如果你开据的是合法的一张普通发票,后来作废,但第二联不慎丢失。方法有两种:1、将其视同销售处理,你缴纳相应的税款。2、将整本普通发票及第二联遗失证明(完全具有说服力的证明),送交税务相关部门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