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发物流到印度:开庭之前,原告是否可以增加赔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杭州交通信息网 时间:2024/05/11 05:37:34

原告增加诉讼赔偿的标的,属于变更诉讼请求。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4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同时,主审法官会根据诉讼赔偿数额的变化要求原告补交诉讼费,毕竟诉讼费是根据诉讼标的确定的。

正常情况是向二楼所说,但是简易程序没有那么严格,开庭前都是电话通知,法院也没有书面规定举证期,这种情况可以当庭变更诉讼请求的,你可以再要求15天的答辩期。

开庭之前,原告可以增加赔偿。

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以前提出。